[:zh]香港立法會的議會文化、秩序、議政質素和議事效率,在最近十年每況愈下,情況可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在反對派、攬炒派的肆虐摧殘之下,最近數年更簡直變成禮崩樂壞,導致特區施政舉步維艱,嚴重損害香港的經濟、社會及民生發展。
首先,在言語暴力方面,由最初的純粹用詞粗俗、辱罵政府,演變成粗口橫飛、詛咒官員、鼓吹仇恨,相信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議會會容忍有關言論。在肢體暴力方面,由早年的掟蕉、掟紙牌、掟玻璃杯,升級為霸佔主席台、搶咪、搶文件、搶手機,掟蟲、掟臭彈,甚至合謀拉起巨型黑布企圖阻擋鏡頭,然後推撞、毆打立法會保安人員。尊貴的立法會代議士淪為違法暴徒,行為與恐怖份子無異。
在拉布行為方面,由最初偶爾為之、針對特定法案或撥款拉布,變成完全無定向、無理據、無間斷、無所不用其極的攬炒式瘋狂拉布。當中最經典及最離譜的,首推由公民黨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主演的內會主席選舉拉布鬧劇,前後拖拉了七個多月仍,無法選出新一年度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導致立法會的審議法案職能完全癱瘓,影響大量經濟民生政策的落實推展。
部分反對派議員更公然作出賣國賣港行為,包括將宣誓變「宣獨」,在明在暗地鼓吹港獨、煽動黑暴、策動攬炒,以至走到外國乞求外部反華勢力制裁中國與香港,要全港七百萬市民「攬住一齊死」,要全國十四億人民同受經濟損害。這種人不單不配擔任議員,甚至連香港人、中國人都不配做!
針對反對派、攬炒派的種種惡行,以及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與不足,中央政府近年多次果斷出手,包括先後就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和資格問題釋法、在去年制訂《港區國安法》,以及全國人大剛剛通過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成功為香港止暴制亂、撥亂反正,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得以全面落實,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不過,對於一些打擦邊球、未去到明顯違法違憲,但卻嚴重損害立法會效能的劣質議會行為,有關人大決定同釋法未必完全處理到。事實上,這些議會規程問題亦不應勞煩中央來處理,特區政府、立法會及香港的建設力量,絕對是有責任和有能力去自行解決,這就是立法會上周通過進一步修改《議事規則》的底因。
今次修訂共分十八條,內容相當細緻全面,包括防止議員濫用議會規程,假借提出休會辯論、中止待續等程序議案來拉布;對議員的發言範圍和時限加以規範;以及參考外國議會做法,制訂「停賽機制」,對於多次被裁定行為極不檢點但屢勸不改的議員,立法會主席今後可藉通過議案暫停其議員職務一段時間,避免這些搞事分子繼續破壞議會秩序和阻撓會議進行。
另一項重要修訂,是訂明任何委員會如未能及時選出新一年度正副主席,原有的上年度正副主席便可繼續履行職務,確保相關委員會的工作能夠如常進行,不受針對正副主席選舉的拉布行為影響。該項修訂某程度是針對去年內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事件」而度身訂造的。
但筆者必須強調,在修改了《議事規則》、落實了人大決定的跟進立法工作後,並不等於就能做到中央要求的「切實提高特區治理效能」,更不等於特區政府與建設派的工作會變得輕鬆。相反,隨着選舉制度與議會規程的漏洞得以堵塞,選民、市民、以至國家,對所有香港從政者的期望都將會提高,從政者亦再不能將施政失誤、失效和把關不力的責任推卸他人。
故此,筆者就今次《議事規則》修訂發言時,特別呼籲各黨派議員今後要繼續加倍努力,積極與會議政,更有效地配合和監察特區政府施政,是其是、非其非,向市民展現高質、高效、高尚的「三高」議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