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之講場:實施垃圾收費 配套設施必須同步提供

政府欲推動垃圾收費已逾十年,目標是減少都市廢物棄置量、堆填及焚化爐的需求。雖然相關法例已通過逾兩年,實施日期亦兩度延後,最新實施日期定為8月1日,但仍有不少問題尚待解決,如未能做好處理,對實施收費及減廢達標,將有頗大阻力。

        據了解,棄置於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約有3,300公噸為廚餘,佔整體棄置量高達三成。而就廚餘回收近年均低百分之六,成效欠理想,令人失望。

因此,就垃圾收費,廚餘回收配套不足,包括有長者不會打開廚餘回收桶,廚餘回收桶被塞爆,部分市民隨意棄置廚餘於回收桶旁等。某方面亦反映市民對垃圾收費關注度提升,不少願意踏出「減廢」第一步,支持廚餘回收。

廚餘回收桶不足可以加裝,長者不善使用,可以找關愛隊去協助,教導,重要工作是擴展廚餘收集網絡,回收次數及安排,做好回收配套。

筆者多次指出,如垃圾收費未能如期推展,全民減廢未能有效推動,堆填區的增建、擴建在所難免,當然,亦可通過焚化來處理都市廢物。

雖然政府是希望「減少堆填、盡量焚化」,但奈何多年至今,只得一個焚化爐在興建中,最快亦要3年後才能落成使用;政府更明言,焚化設施落成前,堆填區仍需擴大,否則難以滿足需求。至於興建第二個焚化爐,現仍待開展環境影響評估技術性研究,能否如估計在3年後推出工程招標及於2030年落成,仍存有不少未知數。

另外,亦有人士指出,指定垃圾袋面質量欠理想,故會先用其膠袋裝好垃圾後再套上垃圾指定袋,導致減廢變增廢,棄置膠袋亦因而增加。另外,亦在市民質疑政府規定使用指定袋是為了賺錢,有違減廢的初心。

早前,筆者收到由17個環保相關團體聯署的信件,提出他們擔憂政府再押後,甚或擱置垃圾收費,令促使市民減廢的目標遙遙無期,有關的擔憂不為過,因現時全港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由2013年約348萬噸,躍升至2022年逾406萬噸,增幅不少,而每人平均棄置量亦不減反增,如未有好好處理,垃圾圍城只會愈見迫近。

當內地也計劃於2025年建設100個「無廢城市」,鄰近的東南亞地區的日本、韓國、台灣施行垃圾收費多年,香港為何未能做到源頭減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