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16年《中區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的意見 

[:zh]引言
為紓緩交通道路擠塞情況,政府早前提出《中區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公眾諮詢文件徵詢市民意見。本人的議員辦事處亦於今年3月上旬,與建築、測量、園境及都市規劃專業界別舉辦「中區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研討會,就諮詢文件相互表達意見。

建議
道路暢通,最終受益的是道路使用者,這亦包括了行人。雖然,本人與出席研討會的業界朋友原則上不反對實施電子道路收費,然而在決定實施時的規劃設計、需要的設施和實施的空間、地點等必須事前取得社會各界大多數的認同。

就諮詢文件,本人有以下一些初步意見﹕

  1. 選取實施先導計劃的地區
    政府建議在中環及其鄰近地區推行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原因是該區乃香港的商業中心區,交通擠塞。綜合諮詢文件中,海外實施電子道路收費的例子,不少亦選取商業中心區進行。

    而香港除了中環,還有不少商業區,如灣仔、銅鑼灣、旺角等,又或觀塘這類工業區,同樣面對道路常年擠塞的情況,因此如要實施「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其覆蓋的地區應有客觀標準,如行車速度每小時低於一定里數等,而非只針對中環一帶。

    據資料顯示,香港的私家車數目在過去十年每年平均增幅約4%,而2015年增幅更達5.4%,但全港道路網絡過去十年的擴展速度,只有每年約0.8%。因此,「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在中環地區實施後,會否把中區疏導了的車輛轉到鄰近地區,造成有關地區更為擠塞﹖

    另一方面,政府將以東九龍作為發展「聰明城市」的試點,而智慧城市可由交通做起,若可同時引進這個電子道路收費計劃,配合智慧城市的科技發展,並作為「先導計劃」,「相輔相成」,亦可加快實現「智慧城市」。

  2. 收費計算方法及水平
    1. 以行車速度、佔用道路路面時間作基準
    收費方法方面,建議以行車速度作考慮,做法是,收費以路面行車速度計算,若車流量少、行車速度愈快,收費將愈低。此收費方法更符合用者自付的公平原則,亦可鼓勵駕駛者善用路面。然而我們亦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行車速度受路面面積、車流量及行人流量而影響。若行車路面擴闊了,行人路面相對會收窄,有機會加劇人車爭路的情況,阻礙行車流量及速度。又如該區路面若太多過路設施,如斑馬線等,亦會減慢該區的行車速度。

    另一方面,收費亦應以車輛佔用路面的時間作計算基準,這時間包括了車輛逗留路面的時間及停留時段。佔用路面時間愈長、及於繁忙時段(即行車速度緩慢時段)使用該區路面,收費相應較高。若車輛駛入收費區後停泊停車場內,則不納入收費計算範圍。政府亦應把握這機會善用及結合現代科技,以現今的科技水平去拓展電子道路收費發展,例如用於計算車輛使用停車場的前後、佔用路面的時間。

  3. 科技

    香港大廈林立,建議採用自動化的短距離微波通訊技術,配合自動拍攝違例車輛。車輛可以預繳卡繳費方式付款,減少涉及私隱的爭議。

總結
自1980年代至今,政府已3 次就電子道路收費作出研究,交通擠塞不但影響城市的宜居性,亦影響經濟活動,我們必須正視、解決。鑑於是否採用電子道路收費辦法,由研究至興建相關設施及系統需時,政府有必要加快作出決定。同時,當局亦應多管齊下改善交通擠塞,包括做好路面管制,處理非法佔用路面的車輛,加強執法,使路面暢通,這對改善空氣質素亦有幫助,最終駕駛者和行人也能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