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決議,「悼念」在七一晚刺警後自殺的「孤狼」恐怖份子,並對其「為港犧牲」予以「感激」,引起全城嘩然。雖然評議會很快便將決議撤回,學生會幹事會亦漏夜鞠躬致歉,引咎辭職,惟大錯經已鑄成,恨錯或已難返。尤其是犯錯還有得補鑊,犯法就必須「孭鑊」!
港大校方在本周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地位,限令對方在一周內遷出學生會大樓,並且不排除會將涉事學生開除。三名剛上任的新官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更齊聲表示警方會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研究是否有人干犯煽動或宣揚恐怖主義等重罪。
在另一邊廂,就港獨組織「光城者」涉嫌策動炸爆恐襲案,警方國安處近再拘捕多五人。連同之前被拘控的合共十四人,竟有多達九人為中學生。市民不禁要問,學生成魔,是誰之過?
本應成為社會棟樑的年輕學生誤入歧途,前程盡毀,除了那些本地攬炒派政客及外部反華勢力要負責,為人師表者應要負上最大責任。「光城者」一案其中兩名被捕人士,分別在大學及中學任職;有大學法律學者聲稱「悼念」恐怖份子只是出於「同情」,不等於支持恐襲或宣揚恐怖主義;有所謂的國際關係學者,更辯稱只有針對平民的襲擊才是恐襲,針對政權、殺害警察則只算「反政府」。有關歪理謬論,比起當年戴耀庭的「違法達義」更甚,更應受到譴責。
除了前線教職員,學校管理層的苟且偷安思維及縱容包庇做法,也是學生「恐怖化」的催化劑、暴力之火燒遍校園的助燃劑。在反修例風波初期,多間大學彷彿將警察當成惡賊,不論學生有何違法暴力行為,包括破壞校園設施、禁錮教師及毆打內地生等,校方都拒絕報警,甚至拒讓警員進入校園執法;有大學高層高調陪同學生「考察」非法黑暴集會;亦有大學校長輕信黑暴學生編造的警察性侵假新聞,然後以大學名義去信政府追究。
教育局當然也是責無旁貸。早於二○一八年,筆者已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當局主動協助各間大專院校,處理日益惡化的校內違法及暴力行為,惟局方當時一味強調要維護大學自主,連校方應在甚麼情況下報警求助,當局也不願發出指引。結果短短兩年後,筆者再次就大學問題質詢教育局,關注點的已變成大學校園設施在黑暴中的損毀程度、修復有關設施所涉的公帑開支等,實在令人深感唏噓。
最後,部分黑暴學生的家長也必須反思自己的責任,包括帶同年幼子女到刺警恐襲案現場向兇徒獻花;組團到暴動前線阻撓警員執法,以為這樣就是「守護孩子」;甚或宣聲畏罪潛逃境外的子女只是「出海釣魚」等等。成年人其身不正,歪理連篇,年輕人自然有樣學樣,甚至變本加厲。香港需要改革的,又豈止是校園內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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