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已進入5G時代,5G技術除了可方便市民透過智能手機來「煲劇」和打機,令畫面質素更靚、更流暢之外,在物聯網的應用方面,包括智能家居、物業管理、無人駕駛及自動泊車,以至商場購物、餐廳點菜和送餐等不同範疇,亦可能會用到5G,令到大家的生活更為方便舒適,企業可以節省剖分人手和成本,同時提高生產力與服務質素。
正正由於5G技術的應用日趨廣泛,對市民生活愈來愈重要,對相關傳送設施的維護亦有需要加強,以確保5G服務的可靠性和穩定性。立法會早前通過的《2021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其中一項建議就是加強保護地底下的電訊基建設施,包括將在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下施工,而導致地下電訊設施受損列為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判監六至十二個月,以及罰款二萬五千元至最高二十萬元。
政府強調有關罪行和罰則,與現時有關維護地下供水、供電及燃氣設施的法例相若,不會對建造業界與各類掘路工程造成太大影響。但不少業界人士指出,現行的掘路限制、業界施工前要申請的種種牌照及程序已頗為繁複,令到有關工程的準備及施工時間愈拖愈長,加重了對市民的滋擾及對交通的影響,工程成本亦因而上升。
另一問題是,有關承建商工人將路面掘開後,才發現地底原來藏有各類新新舊舊的管道和線路。尤其是在舊區,相關地下設施的圖則和起路資料往往殘缺不全,令業界擔心會在不知情之下破壞了某些電訊設施,並因而誤墮法網。
筆者促請通訊局在制訂有關指引時會充分諮詢業界,顧及建造業界在遵從相關規定時的實際情況和困難。相關的審批程序亦必須簡易快捷,最好可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單一部門就能申請到掘路所需的各類牌照和批准,收費亦要合理。當局同時應要求電訊商、其他公用事業機構與相關政庲部門,妥善地紀錄各自的地下設施資料,以方便申請進行掘路工程的公司查閱。若能將相關資料全部放上構建中的空間數據共享平台,供業界自行上網查閱就更佳,避免出現錯誤的開挖。
除了掘路工程,今次草案涉及的另一個層面,亦跟建測規園業界息息相關嘅,就是5G物聯網在住宅大廈、商場及停車場管理等方面嘅應用。有關應用涉及的傳送範圍和顧客人數等,與用於手機通訊及其他全港性、區域性嘅廣播傳送大有有分別,因此現行法例已存在兩套不同的發牌制度和規管架構。 草案建議簡化適用於物聯網服務的「非傳送者牌照」的申請、審批及上訴程序,以免疾礙到創新科技的發展及業界的正當營運,務求令更多市民和企業,可以更簡易及便宜地享用到相關新科技帶來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