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當選人李家超先生,提出新一屆特區政府施政要有4個「提」字,包括「提升香港競爭力」,以及在覓地建屋方面「提速、提效、提量」。但如果缺乏足夠和優質的專業人才、佔本地企業數目九成多的中小企發展萎縮,又怎樣能夠提升香港競爭力呢?如果香港的建造業界,包括筆者代表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出現嚴重的人才流失,業界內的專業顧問公司愈做愈「耷」,又怎樣可以高速、高效及妥善地落實香港未來各項發展及建屋計劃呢?
筆者上周在立法會提出題為「改革招標制度 扶助本地企業」的議案,正是針對上述日趨嚴重的問題。議案並非為了業界利益,而是希望可加速解決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以及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繼而為粵港澳大灣區及國家發展作出更大貢獻。相信這亦是議案獲得三十多位議員發言支持,在各黨派一致贊成下通過的原因。
招標價低者得 市民得不償失
為了保障公帑運用,政府的招標及採購制度,以價錢高低作為主要考慮因素之一,實屬合情合理,但如果「價低者得」演變成「割喉式入標」,出現業界稱之為「Fee Diving」的現象,令中標價在惡性競爭下不斷「尋底」,最後跌至不合理、不尋常的水平,便很可能會影響相關產品和服務的質素。
就建造工程而言,「不尋常的低標價」(Abnormally Low Bids),往往會導致工程延誤、安全和質量問題,以及出現中標價以外的各類索償或追加開支,地盤工人被「拖糧」及分判商被「走數」的風險亦會增加。只要翻查一下歷年的審計署報告,便可發現不少懷疑由「價低者得」引發,項目從「低標價」變成「高標價」,最終導致工程出現延期、超支,甚至爛尾收場的例子。
何謂「不尋常的低標價」(ALB)呢?政府向立法會申請的工務工程及顧問項目撥款額,都是經過相關專業人士進行估算,參考了過往的同類項目造價、通脹及最新市場情況,並經過多重機制和官員審核,理應不會大幅偏離合理水平。部分部門為了避免因為一些難以預見的因素,而要在事後追加撥款,可能會略為高估預算開支,故此在通過公平競,中標價比核准預算低一成、甚或接近兩成亦可以理解。
不過,如果中標價比預算款額低了超過三成,甚至只及「原價」的六折、五折或更低,便可能涉及「割喉式入標」的情況。單計去年第三及第四季,政府批出的主要工務工程合約,便最少有十個項目的中標價只及原來核准預算的五至六成。估計極可能是受到近年的立法會拉布、黑暴、疫情和經濟不景影響,業界為求有項目開工,「吊住鹽水」,而將入標價壓低,以增加中標機會。
有關情況表面上為庫房節省了不少公帑,但中標者會否因為價錢過低而「將貨就價」,令致工程質素下降、進度延誤,以至出現安全和質量問題呢?承建商會否在工程展開之後,再透過種種辦法在原定中標價之外向政府索償和申請額外費用,令納稅人最後得不償失呢?
業界將貨就價 專業人才流失
至於與建設相關的專業顧問服務,包括建築及園境設計、土地及工料測量、項目管理和監工等等,相關的顧問費用一般只佔整項工程造價的幾個百分點,但對於項目的設計、質素、進度和成本控制等則相當重要。
專業顧問服務的標價不合理地低,同樣會出現「將貨就價」問題,例如委派數量不足或資歷與經驗較淺的專業人員負責項目工作,影響設計及監管質素,增加將來需要中途大幅修改設計,以及出現延誤、超支和質量問題的風險。顧問公司「將人就價」,亦導致業界普遍出現工時過長、收入與工作量不成正比等問題。部分年輕業界因而離職或轉行,導致人才流失,危害整個行業的生態和專業的發展。
政府加強監管 形成惡性循環
政府方面,鑒於近年有部分項目出現延誤和超支問題,以及部分承建商和顧問公司因人手及經驗不足而影響質素,相關部門傾向不斷增加人手以加強監管,導致公務員編制持續膨脹。而政府高薪「搶人」,亦令到私營企業更難聘請和留住優質的員工,形成惡性循環。
此外,同樣為了加強監管,政府近年又不斷增加與發展相關的審批程序和指引,在招標文件及合約條款「加辣」。中標者承擔的風險增加,並要虛耗更多時間和人手,來應對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及不必要的行政、文書工作,難以專注真正的專業設計和項目管理工作。最終令到從業員的工時變得更長,專業發揮的空間收窄,形成另一個惡性循環,難以做到提速、提效、提量。
官員為免「孭鑊」 要中標者承受風險
更甚者是,官員為了保障自己,避免「孭鑊」,往往將合約內容全面傾向政府一方,要求中標者承擔項目可能出現的所有責任。當政府的建築顧問合約,出現一些事前無法預計、並且與顧問公司的表現無關的延誤,例如是部門要求大幅度修改設計、立法會審批時間延長、地區反對意見,還有疫情、示威活動及惡劣天氣等,令原定的合約時限大幅延長,相關顧問公司的工作量和資源投入因而大大增加。但有別於建造工程承建商的「延期完工」(Extension Of Time/EOT)制度,現時政府的專業顧問服務合約並無既定機制或條款,容許顧問公司就有關上述「延長工作」(Prolongation)情況向政府索償或增加服務費,令業界感到非常不公道和不合理。
面對嚴重的Prolongation,部分顧問公司為免出現虧蝕,唯有進一步「將貨就價」和「將人就價」;一旦項目因而出了問題,受到審計署、立法會和公眾批評,政府便又要進一步加大和收緊監管,形成第三個惡性循環。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