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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過渡性房屋項目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回覆:

問題:

  政府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計劃,大幅增加過渡性房屋項目,在未來三年提供合共一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並表示已預留50億元作經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項目的下述詳情(以表列出):位置、樓宇或用地面積、樓宇或用地業權誰屬、可提供的房屋單位數目、營辦團體的名稱,以及預計落成和入伙日期;
(二)鑑於有建造業界人士反映,過渡性房屋項目須符合甚高的建造規格,以致建造成本高昂及建造需時甚久,政府有否評估已預留的50億元是否足以應付開支,以及會否放寬有關建造規格;及

(三)鑑於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建造或改裝工程,以至其管理和營運工作均由民間團體負責,政府如何確保各項目如期落成,以達到三年內提供一萬個房屋單位的目標;為何政府不直接承擔有關工作?

答覆:

主席:

  在整合發展局及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後,我現就謝偉銓議員的提問作綜合回應如下:

  要長遠解決房屋供應不足,持續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方為根本之道。安居樂業是社會安定的基石,政府會繼續盡最大努力覓地建屋以長遠解決房屋問題。

  至於過渡性房屋方面,早前我們已分三個階段合共公布約6 000多個單位的情況。第一階段是二○一七年開始的過渡性房屋,包括「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至今已入伙約有620個位於現有住宅的過渡性房屋單位,惠及約1 000個家庭。第二階段是我們早前已公布但尚未入住的過渡性房屋,約有960個單位。這些項目的細節,可參考附件一。

  第三階段共有約4 500個單位已於本月初舉辦的「同行‧共創 過渡性房屋」專題研討會中公布,它們包括由私人發展商、以至香港建造商會等機構參與的項目。加上第一和第二階段的1 580個已入伙及已公布的單位,三個階段合共提供超過6 000個單位。

  現時運輸及房屋局轄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正與不同的民間團體、發展商和專業技術機構審視多個項目,包括多幅政府及私人短期閒置土地上推行較大規模的過渡性屋邨的可行性。當有進一步的消息,相關團體會適時公布細節。視乎相關程序的進展及地區意見,連同上述約6 000多個單位,我們預計可於未來三個年度合共建造約10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

  建造成本方面,每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的財政資助總額為:(a)在空置住宅樓宇內每個單位最多20萬元,以及(b)在空置土地上搭建臨時構築物和在非住宅樓宇每個單位最多55萬元。有關預算是參考所有現行項目成本所得,相信足以支付其建築成本。更重要的是組合房屋可以循環再用,經拆卸、搬遷後可以用來建設其他項目,使用期可長達數以十年計,是有效、經濟及環保的建造方法,能在短時間內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

  在建造規格上,我們需要確保結構安全和符合消防及相關屋宇法例。因此,過渡性房屋的安全和衞生標準是不遜於永久性的住用樓宇,以保障市民的安全及衞生。透過專責小組的努力和各相關部門以務實的態度處理,並在可行的情況下把各項申請程序簡化,以促成和加快項目的審批和進程。

  過渡性房屋其中一個特色是「多方合作」,從政策的倡議到項目的落實,都是透過政府積極推動和民間團體緊密合作。參與團體不單可以彈性運用社會資源為市民提供不同類型的過渡性房屋,亦可以因應住戶的需要提供種種的適切支援。除了政府積極參與,我們會繼續與民共議,引入更多政府以外的力量和社會資源,提供靈活、多樣的社會服務。

  在資助計劃的監察及落實方面,我們會審理申請及監督項目進度以確保過程是符合節約、有效率及有效益的資源運用原則,務求撥款用得其所。政府會就獲批的申請及項目的推行進度,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以增加資助計劃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三年內提供10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無疑是一個挑戰,但只要大家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我們有信心可以克服困難,完成使命。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