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致力發展創新科技和數字經濟,當中足夠和可靠的數據中心乃關鍵配套,尤其是運算能力足以支持人功智能發展的超算中心。政府多年前已推出措施鼓勵在香港建設更多數據中心,期間亦拍賣了幾幅專用地塊人共相關發展,並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數碼港興建全港首個人功智能超算中心。但業界認為仍遠遠追不上需求,導致部分大企業與創科公司因為租金等成本考慮,以至找不到足夠和合適的地方,而被迫轉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地設置數據中心,令香港錯失了不少商機和發展數字經濟的良機。
筆者早前會見了一批地產發展及創科業界人士,了解到香港就發展數據及超算中心擁有不少優勢,尤其是背靠祖國、聯通國際的獨特環境,讓香港有機會接觸到、利用到內地的龐大市場和海量數據,同時在私隱保障、資訊保安和知識產權等方面又能與國際接軌,取得海內外企業和投資者的信任。再加上近年本地非住宅物業市道欠佳,商場、酒店及寫字樓租金回報回落,不少業主都有意將旗下的工業用地和樓宇,改建或重建成需求增長強勁的高階數據中心。
然而,業界亦反映在香港建設數據及超算中心,面對着「三高」問題,即是高地價、高建築費和高昂的電費。
先談地價問題。政府在2012年推出措施,容許業主將工業大廈的部分樓面改作數據中心用途時豁免補地價。有關措施早年有一定成效,但由於較高階的數據及超算中心,在樓高、承重、散熱、電力供應,以至消防和保安方面都要求甚高,往往難以利用舊式的工廈或寫字樓物業作改建。
如業主選擇將全幢現有工廈拆卸重建,相關鼓勵措施便不適用,有時更會被當作一般商用物業來計算補地價,令不少業主及投資者卻步。當然也有人認為,若容許重建作數據中心的項目完全免補地價,不但有違既定政策,亦可能對之前以高價投得專屬數據中心地皮的發商展不公。
政府表示,在評估因修訂地契條款而需要支付的地價金額時,會對其制限用途(例如訂明只會用作數據中心)及其他發展限制作出相應考慮。但業界則擔心,部門同事在計算數據中心物業的地價時,未必能完全反映相關用途的獨特設計、造價和營運費用等情況。筆者認為政府須在保障庫房的地價收入,發揮土地的最大效益,以及運用土地來推動創科產業發展之間,取得更為適時和適當的平衡。
其次是建築費問題。香港建造成本高昂並不限於數據中心,但部分僵化的規劃標準和建築法規,則不必要地提高了建設數據中心的造價。例如規定要設有一定數量的泊車位、車位建於地庫才能豁免計算建築面積、對於建築物的樓高、承重、通風、採光、排污,以至電梯和廁所數目等要求,對數據中心物業往往都並不適用,在控制溫度、消防安全及資訊保安等亦有所不同。
政府強調相關規定大多可申請豁免,但往往審批繁複費時。有業界提議當局度身訂造一套適用於數據中心的地契條款和建築、消防標準,但亦有人擔心這樣會減少彈性,難以應對不斷變化的科技發展和市場需求。筆者認為務實的做法,是盡量減少硬弸弸的地契、建築及規劃限制,通過靈活的審批豁免來切合不同需要。關鍵是相關官員除了要做好監管把關,亦要扮演好市場促進者和產業推動者的角色,包括積極協調相關不同部門,避免墨守成規,切忌各自為政。
最後是電費問題。數據及超算中心不僅用電需求大,對供電穩定性的要求亦特別高,連極短暫的停電或電壓驟降也無法接受,因而往往要自設昂貴且佔地較多的後備供電和穩定電壓設施。
有業界要求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提供適度補貼,以至引入來自內地的電力,以減輕數據及超算中心的電費成本。亦有人提議在一些銳意發展創科產業的新發展區,由政府興建可供區內創科公司共用的大型後備供電及穩定電壓設施,通過規模經濟來降低相關建築及營運成本和佔用樓面。科技講求速度,筆者希望政府能夠認真考慮,並迅速回應這些具建設性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