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特首李家超領導的第六屆特區政府上任兩年,重要政績首選《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履行了特區的憲制責任及更全面地維護國家安全,讓香港可以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對於作為「重中之重」、牽涉深層次社會以至政治問題的房屋政策,今屆政府亦展現了積極與擔當,作出了多項突破性的舉措和承諾,在兩年內做了大量工作及已見到一定的成效。
今屆政府在2022年發表的首份施政報告提出,將公屋輪候時間封頂,承諾在4年內將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由高峰期的6年縮短至4.5年。隨着發展局、房屋局及房委會全速覓地建屋,公營房屋供應過去多年的「頭輕尾重」情況已逐步改善,輪候時間有序回落。若沒有重大的工程事故或延誤,預計由今年下半年開始可更快、更顯著地縮短。
今屆政府提出以「組裝合成建造法」(MiC)、直接由房屋局興建約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供正在輪候公屋的基層市民暫時入住,毋須長期蝸居於面積細、租金貴兼環境差的劏房單位。其實以MiC方式加建臨時房屋單位的做法,筆者早於9年前已跟一批跨界別專家進行過深入研究,向政府提交了報告和可行的選址建議,但當時的運輸及房屋局和房屋署以種種困難為由拒絕推行。
其後政府推出資助非政府機構(NGO)興建及改建過渡性房屋的計劃,並獲得不少私人業主免費借出土地或物業支持。但由於大部分NGO都缺乏相關的建造和租務營運經驗,加上政府對有關項目監管嚴、支援少、審批慢,減慢及削弱了該計劃可帶來的成效。今屆政府不再遇難避事,願意親自「落水」,務求提速、提效、提質地提供更多過渡性房屋單位,首批「簡約公屋」現正如火如荼動工及開始接受市民申請,預計可於明年第一季入伙。
另一個政府過去遇難避事,不願作為的,是打擊濫用公屋問題。房屋署過往怯於部分自私租戶和民粹政客的無理批評,對於一些明目張膽、廣為人知的濫用公屋行為長期視而不見,窒礙了正常的公屋單位流轉,間接拖長了公屋輪候時間,以至削弱了部分公屋居民向上流動、力求上進的動力。
今屆政府雷厲風行地嚴打各類濫用公屋行為,包括要求租戶限時申報資產、主動通過查冊等方式揪出虛報個案、向公屋物管公司提出誘因以鼓勵舉報濫用行為等等,立即令到自願或強制交還的單位數目大增。2024/25年度可供編配的約3萬個公屋單位,便有多達1.9萬個為回收單位,後者不少為交通較為方便、社區配套充足的市區單位,廣受申請人歡迎。
上屆政府推出的劏房租務管制立法,筆者一開始便認為是既不治本,也不治標,推行兩年來實際上也成效不彰,只是因為整體經濟和物業市道回軟,劏房租金才未有再大幅回升。隨着「簡約公屋」陸續落成入伙,新建成及經回收的永久公屋單位亦持續增多,令到今屆政府有「底氣」提出逐步取締劣質和違規劏房的計劃,包括就劏房制訂最低面積制訂等規範。
筆者過去曾批評香港的房屋政策長期「重公輕私」,忽略私營房屋的長遠供求規劃和居住質素的提升,笑言應將房屋局易名為「公營房屋局」。隨着可供私樓發展的土地供應增加,北部都會區發展及交椅洲人工島等填海造地計劃的有序推展,政府應著手制訂筆者倡議多年的私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和「家庭住屋開支比例」指標,從而有序訂定土地供求計劃,讓不合資格申請公營房屋的港人都有望「住大啲、住鬆啲、住好啲」,讓樓價平穩地達致一般家庭可負擔的水平。這樣不但可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還有助鼓勵生育和吸引外來人才。
此外,政府未來應在「上樓」(租住公屋)、「上車」(自置居所)與「上進」之間取得更好平衡,因應市場情況,適時檢討公私營建屋的7:3比例及出租公屋與出售資助房屋的7:3比例,以及在公營房屋引入「漸進式按揭」和「寓租於供」措施,鼓勵更多有能力的市民自置物業,促進社會向上流動和提高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
最後,筆者希望借此機會,感謝房屋局、房屋署及建築署官員就緩解香港房屋問題作出的不懈努力,支持他們繼續改革求進,做出更亮麗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