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首先要借呢個機會,感謝發展局局長及一眾局方官員,尤其係何珮玲常任秘書長,喺過去兩年來一直努力不懈,推動香港有關土地發展同管理嘅法例不斷優化完善。除咗剛剛通過二讀嘅強拍修訂條例,仲有先後喺去年同上個月三讀通過,有關精簡發展法定程序同土地契約續期嘅法案,嚟緊仲有一條《保護港海(修訂)條例草案》即將進行首讀,全部都對香港嘅發展建設,起到重要嘅促進作用。
如同之前兩條法案,政府喺立法會審議今次強拍修訂條例時,用咗大量圖表同例子向議員及公眾解說,有效咁澄清咗外界嘅一啲誤解,同時因應議員同業界嘅一啲建議同意見,從善如流,提出修訂,令法例更趨完善,更能照顧到各方嘅利益同關注,但亦唔會因為社會上有不同意見就議而不決,遇難避事。局方實事求是嘅表現,係值得議員同市民讚賞。對於局長動議嘅各項修正案,我都會支持嘅。
正如我喺二讀發言指出,為咗加快香港嘅市區更新工作,政府最初係提議將全港樓齡50年或以上樓宇嘅強拍門檻,一刀切咁降至7成至6成。但因應部分市民,尤其係可能受修例影響嘅小業主嘅憂慮,政府最終決定將最低嘅強拍門檻提高番至6成半,並且引入不同地區有不同門檻嘅做法,展現咗政策嘅彈性同平衡咗各方嘅利益。
對於狄志遠議員提出修訂,建議將「非指定地區」嘅舊樓強拍門檻,還原至修例前嘅水平,此舉將會大大削弱今次改革可帶嚟嘅效益。須知樓宇老化問題係全港性嘅現象,根據 2022年底嘅數據,樓齡介乎60至 69年嘅私人樓宇,全港有超過2,600幢,當中超過一半係位於「非指定地區」。有啲樓宇即使落成只有50多年,因為長期管理不善,日久失修,更有逼切性需要重建。
狄議員嘅另一項修訂建議,係將位於非工業地帶、樓齡達30年以上嘅工廈嘅強拍門檻,還原番去現時嘅最少8成,有關建議我係反對嘅。工廈嘅重建同住宅樓宇係有本質上嘅分別,未必單係因為有關樓宇本身好殘好舊,而係為咗配合經濟轉型同社會變遷,希望有關土地可以地盡其用,與時並進,藉此推動產業同新經濟嘅發展。
部分舊式工廈因為業權分散,唔好話整幢拆卸重建,就連以改建方式活化,成功例子都係少之又少。已經同時代需要脫節嘅工廈遲遲未能重建,一係變成十室九空,浪費咗珍貴嘅土地資源,窒礙咗一啲新產業嘅發展,包括最近我同G19嘅科技創新界邱達根議員,一同大力推動嘅數據中心、超算中心;一係就會助長咗一啲違規、違法嘅使用,例如改做經營劏房,造成種種公共安全同衞生隱患。因此我會反對狄議員嘅修訂。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