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講到,《2024年施政報告》採納了筆者及業界提出的多項建議,進一步完善香港的房屋階梯。包括逐步調整公營房屋單位中的出租公屋與出售資助房屋比例,鼓勵更多有能力的市民自置居所,而不是長期依賴公屋福利;改革居屋等資助出售房屋的抽籤機制,以增加青年人及屢次向隅者的中籤機會;以及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及引入「善用公屋獎勵計劃」,來加速公屋單位流轉。有關措施有助鼓勵基層家庭與青年向上流動,在「上樓」、「上車」與「上進」之間取得更健康的平衡。
不過,報告發表後,亦有市民質疑當中的一些措施存在矛盾和不足。其一是向40歲以下的居屋白表申請人多派一個抽籤號碼,若分配給這類人士、尤其是一人申請者的居屋單位數目沒有相應增加,再派多幾個「冧把」也無助提高其中籤機會。報告提出額外增加1500個專供40歲以下申請者的「白居二」配額,也會出同一問題,合資格選購「白居二」單位的人數增加,但供應未能追上,可能只會令有關單位的售價上升,而不是青年家庭的置業機會增加。
另一爭議是居屋綠白表的分配比例,由現時的4:6調整至5:5,原意是鼓勵更多相對有能力的公屋租戶購買居屋。但對於那些不合資格申請租住公屋,但又未有能力購買私樓的中等收入市民,則認為提高綠表比例是對現有公屋居民的「雙重福利」,對他們更為不公,亦與報告提出向屢次向隅者多派一個抽籤號碼的目的背道而馳,實際效果某程度互相抵銷。
故此,問題的關鍵仍在於如何快速及較大幅度地增加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此舉不但有助鼓勵市民通過自置物業來達致向上流動,對紓緩房委會的財政壓力,包括增加賣樓收入和減輕長遠的公屋管理和維修保養開支也有幫助。方法之一是將更多原定用作出租公屋的單位轉為綠置居,以滿足現有公屋居民的置業需要,同時相應重新增加白表居屋的比例,以更好回應非公屋居民的置業訴求。
除了由租樓升級為買樓,由環境擠迫的舊區遷往規劃完善、設施齊全的新區,由日久失修的舊樓搬入新建樓宇,以至由細單位搬到面積較大的單位,也是市民在房屋階梯向上流動的體現。過往在土地及房屋供應嚴重不足,私樓樓價及租金持續上升,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延長之時,房屋政策偏向重量而不重質也無可厚非。現在政府的覓地建屋工作漸見成效,當局應將更多心思放在如何加快舊區更新,以及讓市民「住大啲、住鬆啲、住好啲」的目標之上。
近期樓市表現欠佳,不單私人發展商進行的舊樓重建速度明顯放緩,由市區重建局負責的項目也受到影響。筆者一直倡議利用新發展區的土地來加快舊區更新,包括用作安置受重建或未來取締劣質劏房行動影響的居民,以及通過跨區地積比轉移來創造誘因,鼓勵更多私人參與舊區重建,善用市場力量紓緩香港的樓宇老化問題。
現時公營房屋設有人均面積規定,未來的「簡樸房」也有最低面積標準,但政府的整體房屋政策及覓地建屋計劃,卻缺乏任何有關居住面積的目標。筆者在十多年前首次當選立法會議員時,已要求政府制訂人均居住面積指標,但直到日前更新的《長遠房屋策略》需求估算,仍舊是以單位數目作為主要指標。希望在各個新發展區陸續有序推展,未來土地房屋供應開始比較充裕之時,政府會多加考慮如何令市民住屋的質和量都能夠往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