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細則

展覽及出版參賽作品

主辦單位有權在任何時間及地點展示參賽作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並有權以任何媒體、網頁、書刊、廣告,進行推廣、發放、複製或出版參賽作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其他條款及細則

  1. 展覽及出版參賽作品
    主辦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及地點展示參賽作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並有權以任何媒體、網頁、書刊、廣告,進行推廣、發放、複製或出版參賽作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2. 成果備份
    主辦方及比賽相關人員內的任何人士,將不承擔參賽作品因任何緣故所受的損毀或遺失的責任。參賽作品在比賽後不予退還。

    參賽者應為參賽作品保留副本,以備作品因任何不可預見的原因而受損毀或遺失。在此情況下,主辦方會要求參賽者遞交參賽作品的副本,以便隨後作出安排,而主辦方將毋須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3. 成果保密
    參賽者須將參賽作品保密,並採取所需措施,確保在比賽最後結果公佈前,不會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參賽作品的內容。
  4.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專利權、商標丶服務標記、商品名稱、設計專利權丶設計版權丶域名丶數據庫專利權丶在技術、新發明、設計或程序上的專利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無論這些產權屬現在已知或以後才產生,亦不論屬任何性質及在任何地方產生,屬已註冊或未註冊,並包括就授予這些權利而進行的申請。

    當參賽者(包括參賽團隊中的所有成員)提交參賽作品時,均聲明、保證、同意並承諾其為該參賽作品之原創者,並須填妥報名表格中之聲明部份。

    主辦方及比賽相關人員內的任何人士概不負責參賽作品因任何知識產權所帶來的爭議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

    獲得獎項的作品其知識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設計師擁有署名權;其餘未獲得獎項的設計作品,其知識產權歸設計師所有。
  5. 保留權利
    主辦方保留權利,沒有責任必須在將來的任何項目中採納本比賽任何得獎或參賽作品的設計構思及概念。
  6. 比賽語言及時間
    除非本比賽文件另有所指,所有比賽組別參賽者必須以繁體中文或簡體中文提交參賽作品。比賽文件所提及的時間一律以香港時間計算。
  7.  比賽規例要求
    任何參賽者若未能依循本比賽文件的要求、規則及條例,將有可能被取消參賽資格。主辦方及評審委員會有絕對權力取消任何作品的參賽資格。主辦方及評審委員會對本比賽有關的任何爭議將擁有最終裁決權,其決定對當事各方具約束力,有關的參賽者無權就裁決提出上訴。

    比賽進行中,如發生任何技術性、非技術性問題,或因其他任何主辦方無法掌控之問題,而導致影響比賽之正常進行,主辦方有權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任何參賽團隊/參賽者於參加比賽或其他相關活動過程中,可能遇到之任何意外、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害,主辦方概不負責。

    參賽團隊/參賽者必須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其原創,並未曾作公開發表或未曾作為其他比賽參賽作品。主辦方嚴禁盜用或使用他人作品參賽。參賽作品不可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私隱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參賽作品不可有任何違反兩地法律、危害國家安全、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或侮辱成份之內容。如參賽作品涉及抄襲、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私隱權、誹謗或其他不合法或違法行為,所引起之一切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概與主辦方無關。主辦方並將取消涉案參賽者之比賽資格及獲得獎項,並向有關參加者追究法律責任。

    參賽團隊/參賽者須確保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屬實,如遇失實聲明或損害他人權益之情況,主辦方有權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該團隊應自行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者就是次比賽所衍生的所有版權及知識產權,為該參賽團隊/參賽者及其所有聯合製作者所擁有,惟參賽團隊/參賽者須向主辦方與比賽相關評審、工作人員等無償授權使用有關知識產權作活動宣傳及推廣之用,就此授權行為,主辦方毋須向參賽者支付任何報酬。

    參賽者對比賽有任何建議,或認為權益受損,敬請直接向主辦方反映。
    主辦方保留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參賽者一旦報名參加比賽,即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比賽規則的約束。如有爭議,主辦方保留比賽規則的解釋及變更權。主辦方對比賽和評審方式有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比賽和評審有關的爭議亦由主辦方作最終定奪。
  8. 免責聲明
    對於任何參賽作品的錯誤、損壞、損毀丶遺失、遲誤丶不完整丶難以辨識丶誤送,或因本比賽,或因提交作品參賽,或因參與本比賽而產生或與其相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壞,不論任何原因或是否由於主辦方或評審委員會內任何人士;或是否由於上述任何人員所犯的錯誤而造成,上述任何人員概不負責或承擔法律責任;即使上述任何人員已獲告知可能會招致有關的損失或損壞亦然。
  9. 可分割性
    如果本比賽文件的任何條文非法丶無效或無法執行,該條文應被視為可與其餘部分分割,而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