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守則今刊憲

香港文匯報訊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處理緊急事故》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今天(7月29日)刊憲生效;而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訂,以協助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專業地按操守守則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處理緊急事故及棚架工作。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強調,應對緊急突發事故是物管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務時不可忽視的重要一環工作。物管公司應未雨綢繆,一旦遇上緊急突發事故可即時啟動有關機制,適當地盡快處理有關事故。而且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不時需要處理涉及搭建棚架的高空工作,監管局因此制訂有關守則指南,以加強物管業界對物業進行棚架工作時的安全認知,以減少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