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海洋公園成敗 關鍵在於管理[:]

[:zh]立法會早前已完成《二○二一年海洋公園公司(修訂)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估計會在本月恢復二讀和三讀。草案旨在於法律上落實海洋公園的重生方案,為政府及園方擬議的發展改革計劃拆牆鬆綁,主要內容包括將公園的法定角色使命,在原有的「康樂及教育工作」再加上「保育」的元素;明確授權園方可在公園範圍之外、以至香港境外營辦業務;以及有權將部分設施、服務及公園用地的使用權外判或與其他機構合作。

筆者完全同意海洋公園應摒棄過往強調的主題樂園營運模式,重新聚焦教育與保育工作,但對於政府建議將「保育」二字明文寫入法例則有一定擔憂,因不同人可能對「保育」有不同的期望和定義,有人或會認為將公園現有的規劃和設施、一草一木都完全保留不變才叫做「保育」,並藉有關修訂字眼提出司法覆核,阻撓政府及園方的改革建議和建設項目。希望這純粹是過慮,但回歸後香港確實出現過不少類似的爭議和官司。

事實上,園方早前為面積逾六十萬平方呎的山下園區商業發展計劃,向可能有興趣的發展商進行簡介,據報就有與會者對於相關商業及建設項目,需要迎合公園的教育和保育主題表示憂慮。

筆者認為,山下園區彼鄰港鐵車站及香港仔隧道出口,再加上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躍動港島南」計劃,本身應大有可為;若相關發展商及承辦商能夠善用海洋公園的品牌及教育保育特色,理應比一般的商場和食肆更具吸引力。而要有效發揮協同效應,平衡商業考慮與教育保育,協調好將來免費入場的山下園區、山上的收費區和即將開幕的水上樂園,避免三者變得格格不入及各自為政,園方的管理能力至為重要。

海洋公園公司的管理績效過往備受質疑,在立法會先後兩次撥款合共逾百億元為公園救亡,以及政府借調官員擔任公司管理層後,市民仍未看到很明顯的改進。以水上樂園為例,園方早於今年初便安排包括筆者在內的議員入內參觀,察悉各項硬件設施均已幾近完成,但樂園啟用日期卻一拖再拖,由最初宣稱的七月、八月,延至最新公布要等到九月下旬才能開幕,錯失了學校暑假的黃金檔期,令人再次質疑園方的管理能力。

海洋公園近日覓得來自商界的新任行政總裁,下周一履新。筆者期望新人事可帶來新作風、新景象,切實提升園方的管理效能,加快落實各項改革建議,務求盡早達至自付盈虧,以至帶動整個南區、整個香港的發展,而非變成不斷老化虧蝕、不斷要由納稅人注資「填氹」的公帑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