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香港水管滲漏情況嚴重,根據申訴專員的報告,總體滲漏達15.2%,平均每4日就有一宗水管爆裂。加上私人樓宇、住宅單位滲水責任亦常有爭拗,令市民深受困擾。不少人認為,現時滲水辦處理滲水事宜有權責不清的問題,而滲水辦只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欠缺另一重要部門水務署的代表,組成並不全面,所以常為人咎病。
滲水辦自2006年成立至今一直都是「無頭馬車」,相關部門人員都只向自己部門的主管負責,又由於各部門的權限不同,如屋宇署只能處理因樓宇破損和僭建引起的滲水問題,而一般的滲水問題則由食環署處理。不過,由於滲水因由往往需時調查、分析、並確定負責跟進部門權責,爭拗因而常有出現。
早前屋宇署本地屋宇測量師協會為滲水問題源於僭建的誤解作出澄清,指屋宇署要負上最大責任的理解並不正確。過去十多年的個案紀錄顯示,約八成的滲水源頭來自地台或牆身,約一成是排水管,其餘是供水管及其他源頭,絕大部分都是簡單維修就可以解決的,與樓宇並安全無關,僭建造成的滲水個案佔總數不足1%。
近年遇上複雜個案愈來愈多,兩個部門的磨擦亦隨即增加,連決定哪個部門負責也要爭論一番。在此希望當局正視問題的根源,徹底檢視滲水辦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模式。
此外,現時滲水辦免費為市民提供滲水調查,每宗個案平均花費公帑超過一萬元,結果又會否變相鼓勵私人物業業主動輒投訴舉報,希望滲水辦部門為他們找出滲水原因,導致個案急升。即使政府再投入更多的資源,及用上更高的科技,也非對症下藥的做法。滲水調查不足以解決滲水問題,相關部門做的工作也不是萬應靈丹。
政府應鼓勵業主盡早進行維修,防範於未然才是關鍵所在。測量師學會自2005年起,已建議政府設立屋宇審裁處,處理包括滲漏的屋宇維修問題,並釐清責任,促使業主盡快維修,從根本解決問題,方能治標又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