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誰在搞破壞 誰在捍衛《基本法》[:]

[:zh]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適逢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今年六月至十一月短短五個月內,三度出手就香港問題作出重大決定,包括制訂《港區國安法》協助香港止暴制亂、延長現屆立法會任期以免香港出現立法真空,以及釐清立法會議員等公職人員的資格問題,為香港政局撥亂反正。

攬炒派與外部反華勢力,炮轟有關決定違反《基本法》和破壞「一國兩制」,實情不斷搞破壞的正是他們。例如《基本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訂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攬炒派與外部勢力卻肆意搞港獨、推自決,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企圖將「一國兩制」變成「兩國兩制」。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須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禁止勾結外國政治組織,攬炒派卻千方百計阻撓立法,公然邀請外國制裁香港、圍堵中國,與台獨、藏獨及疆獨勢力勾結,逼使人大常委會緊急立法堵塞漏洞。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訂明,香港可根據特區實際情況、循序漸進落實特首與立法會雙普選,但特首普選規定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作出提名;攬炒派與外部勢力卻無視提名委員會要求,強推「公民提名」,並策動違法佔中企圖脅逼中央,最終導致普選特首方案泡湯。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立法會議員等香港公職人員,就職時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部分攬炒派議員卻「宣誓變宣獨」或「宣誓當食生菜」,逼使人大常委會先後就議員宣誓與資格問題作出解釋和決定,將違背誓言、反中亂港者踢走。誰在搞破壞、誰在捍衛《基本法》?事實勝於雄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