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水管屋及組合屋均為近年的新式建築方法,但受建築物條例所限,發展可謂綁手綁腳。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認為,政府如果想加快推
行過渡性房屋計劃,增加單位數量,便應該於政策上予以更多寛鬆及協助。
謝偉銓表示,水管屋技術上可行,但要考慮很多方面,首先圓形水管因形狀局限,不少空間被浪費,設計上亦要顧及通風問題。至
於新提出的方形水管屋,他認為可行性較高,但這類水管數量較少,水管屋當初概念是因為大型水管數量多,如果特意去製造方形
水管,或會與原意偏離。
據他所知,現時一個200 方呎組合屋,其實成本只約16 萬元至18 萬元,但最終卻花費約50 萬元,其實當中有十多萬元的支出都
是為符合一些永久房屋要求而做的設計,而與政府不同部門的商討過程又再花費大量時間,拖慢過渡性房屋供應時間。
謝偉銓認為過渡性房屋在建築要求上應該彈性處理,政府必須清楚過渡性房屋的定位,認為過渡性房屋最重要在安全方面達到標準
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