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明報專訊】短中期土地供應短缺,政府再度考慮發展市區寮屋用地,將就三幅位於東九龍、涉及共7.15公頃的寮屋區用地進行發展規劃研究,惟「打頭陣」的茶果嶺村,單是前期可行性研究估計耗時18個月,尚未計及收地、清拆等程序,土地政策是否真正做到「急市民所急」?
大磡村清拆至落成耗足廿年
寮屋泛指早年在港未經政府批准佔地而建的臨時居所,截至去年底,已獲政府登記作住用或非住用用途的寮屋有逾38萬間,分佈在政府用地及私人土地上,不少位處市區如筲箕灣、黃竹坑等。這些寮屋大部分已日久失修,殘破不堪,居住環境欠佳,亦存在排污、防火等衛生安全隱憂,故從生活角度上來看,寮屋理應及早取代。
政府對上一次清拆市區寮屋已是2001年完成清拆的鑽石山大磡村,當時預計首批屋邨最快2006年入伙,惟經歷多番修訂,佔地逾7公頃的地皮便一直丟空,至早兩年才落實動工,即是由清拆至首批公營房屋落成歷時足足廿年,期內地皮一直在「曬太陽」。
充分利用閒置物業土地
看回是次計劃發展的茶果嶺村寮屋區,佔地4.65公頃,署方指可行性研究需時18個月,待明年底才完成,其餘兩幅位於竹園聯合村及牛池灣村的寮屋用地則未有發展時間表,即使完成清拆及妥善安置,尚有漫長的規劃及諮詢過程,最終恐淪為「遠期供應」,無助解決燃眉的住屋問題。
不單是寮屋用地,其實不少位於市區的政府物業如街市、宿舍、校舍等,被閒置多年,政府往往在其結束運作後才開展規劃研究,後知後覺,期內物業未被充分利用,形同浪費。若然,我們能趁這些用地進行研究、規劃時,暫改作過渡性房屋,既可換來部分人士的安全居所,也不會妨礙政府的長遠規劃,土地資源用得其所,何樂而不為?
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大火,一夜間5萬人流離失所,當時政府用了不足一年的時間,迅速以鋼筋混凝土興建了8幢6層高的徙置大廈,提供數百個單位,安置受影響居民。今天,除了寮屋居民需要改善居住環境,還有逾廿萬的劏房戶猶如熱窩上的螞蟻,日復日地等待上樓,政府豈能再歎慢板,在開源的同時切勿浪費土地資源,盡早審視不同潛在用地及開展規劃研究,並一併檢視相關政策,靈活引入符合安全規格的過渡房屋,方能填補短中期供應的缺口。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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