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之講場:加大力度推動「走塑」助減排

立法會於本月中審議並三讀通過《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是為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提供法律框架;同時建議優化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和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估計最早可於明年4月下旬實行。

香港過去在推動環保方面,不少市民均認為較鄰近部分地區及城市為慢,故實有必要加快、加大教育及鼓勵市民源頭減廢,緩解堆填區壓力。就如近來塑膠制產品既多樣化亦相對便宜好用,為市民日常生活帶來便利和選擇,然而卻有被過度濫用及浪費的情況,產生大量垃圾需要處理外,對環境亦造成極大的污染問題。

跟據環保署去年底公布「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21年的統計數字」,2021年棄置於堆填區的固體廢物量達567萬公噸,平均每日為15,533公噸,較2020年增加5.4%。當中廢塑膠更佔21%,可見如何減廢包括「走塑」工作實是刻不容緩。

不少專家均指出塑膠極難自然分解,如以堆填處理,估計分解耗時上百年;透過焚燒又會排放低濃度的不良污染物,同時產生温室氣體,導致氣候升温;而回收重用方面,亦要面對技術及經濟的問題。因此,近十多年,不少地區政府都致力促使市民減少使用塑膠產品,特別係一次性塑膠產品,為環保出一分力;香港同樣有積極參與,早於 2009 年便推行首階段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通過法例,禁止在全港所有零售點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令膠袋棄置量有一定減少,緩解堆填區的壓力。

在「新冠」疫情期間,不少市民用餐採用外賣方式,導致塑膠餐具、餐盒、膠袋棄置量 飈升,令「走塑」成效大減,部分市民對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產品的意識趨向薄弱。

塑膠產品的危害不僅在於陸地,海洋亦難以避免,為加強效用,有不少沐浴及化妝用品添加了塑膠粒,這些微粒體積非常細小,可通過水渠流入海洋,不單難以清除,亦會危害海洋生態,同時經過食物鏈被人類食用,對人體的健康,環境及海洋生態均帶來嚴重的威脅。

筆者認為如大家認同減少使用塑膠產品是重要的,就不應因為使用量少或禁用造成不方便而不支持禁止使用,與「走塑」的原則及目標背道而馳,為減廢增加障礙。另外,加強回收,轉廢為材亦十分重要;政府應多加鼓勵及協助回收行業的發展,教育市民做好垃圾分類,將有用的棄置物重用,為減排出一分力。

如市民大眾能自發性從生活習慣上作出改變,減少使用塑膠產品,效果自然更大。另外,在限制使用塑膠產品的同時,有足夠替代品而要價錢合理亦是必須。環保是要付出的,但若非塑膠替代品售價過高,勢將影響環保成效。故此,通過科技硏發,提供更多替代品的選擇,相信可為「走塑」帶來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