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之講場:應否訂立起始租金?

《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簡稱劏房條例)於2022年1月22日正式生效,至今實施逾兩年,期間差餉物業估價署收到逾2.2萬個劏房租賃通知書(表格AR2),顯示九成均位於樓齡逾50年的樓宇,月租中位數為5,100元;而在18區中,灣仔劏房月租中位數最高,達7,500元。

在居住單位仍是供不應求下,要取締劏房實不容易,但在劏房條例實施後,仍有不少租客要面對水電濫收、租約欠打釐印、業主沒有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等問題。由於劏房租客處於權力較弱一方,面對業主違法行為,因擔心影響租賃關係而啞忍,故舉報效果差強人意;條例生效至今,差餉物業估價署識別出2,941宗違例個案,至今成功檢控其中218宗,涉及183名業主,總罰款額逾40萬元。

鑑於劏房條例效益不彰,近日社會再有聲音要求政府盡快訂立起始租金,以堵塞條例只規管租金加幅,並沒有就租金設上限,其中一個建議是希望政府可參考每區相關私樓的租金指數來訂出劏房起始租金,以保障劏房租客的權益。

就有關建議,政府初步回應指出,由於不同地區的劏房設施、裝修、間格等有所不同,政府難以客觀、公平和合理地為不同劏房訂定起始租金;加上政府未來兩至三年將有較多「簡約公屋」供應,預期劏房租務市場會有較大的變化,再者,政府中長期目標是取締劣質劏房。

筆者認同因應上述問題,難以有效地設立起始租金,然而對於劏房的質素,政府不應長期不理。政府於去年十月政府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全面就劏房問題作深入調研,並會在十個月內就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防止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再增加,並要提出取締方法,有序解決方案等。

筆者同意劏房有其實際需要,難以一刀切全面取締,但如涉及安全問題,不應視而不見,或「從寛」處理,必須從速取締,如違法僭建、改動結構或違反消防條例等。

至於樓齡高、衞生環境惡劣的劏房,可緊接跟進處理。為增加劏房數目,不少劏房均廚廁共用,更有胡亂加裝、改動排渠道,做成衞生問題,令病毒容易傳播。

另外,通風、採光,以及劏房面積等,應待政府有足夠的單位安置劏房租戶時,才去考慮。

最後希望政府能加把勁,盡快處理劣質劏房,再為劏房定出人均面積,以及其他配套設施,為市民提供一個安全及環境理想的安居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