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搞建設 謀發展 慢進也是退》[:]

[:zh]中央政府日前派出由港澳辦及多個部委官員組成的宣講團來港,向特區管治班子、立法會議員及社會各界,講解國家《十四五規劃》內容,尤其是當中有關香港的章節及其帶來的機遇。中央官員指出,香港過去花了太多時間和精力在政治內耗,現時的平穩良好局面得來不易,必須著力「搞建設、謀發展」,積極融入國家、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劃及建設,否則「蘇州過後無艇搭」,「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

在出席宣講團講座前的周末,筆者適逢到了新界西北考察多個發展項目,期間觀看了一段在深港邊境上空,由最東面的沙頭角至最西面的米埔,一氣呵成拍攝的航拍片,可以看到在深圳河以北的深圳南部用地,大部分已獲高度發展,建設了不少高樓大廈。

反觀深圳河以南的香港北部邊境,卻滿佈荒廢的農地、漁塘,以及被人合法或非法開闢作貨倉、停車場、回收場等低增值產業的棕地,與一河之隔的深圳邊境形成強烈對比,珍貴的土地資源未被有效善用;彷彿過去廿多來香港這邊的時間停止了流動,深圳對岸的時鐘卻愈轉愈快,發展遠遠拋離香港,演繹了何謂「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

筆者於今年初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政府交代香港在回歸後釋放的二千四百多公頃原邊境禁區用地的最新狀況,結果發現絕大部分用地在「解禁」後一直未獲發展。除約四百公頃具生態保育價值的濕地及自然保護區,逾一千公頃為雜草叢生、保育價值甚低的綠化地帶,逾三百公頃為實際上大多已荒廢的農業用地,加起來比擬議的「明日大嶼」人工島或新界北新發展區更大。有關情況再次令人質疑:香港的土地有否得到善用呢?

必須強調的是,筆者認同保育與發展並重,支持保留及保育具較高生態價值的土地和海岸,包括將其納入法定的郊野公園範圍和海岸保護區,但對於生態價值偏低的綠化地帶、濕地緩衝區、郊野公園邊陲用地,以及已不再適宜耕種的荒廢農地,是否完全不能用作發展,或者只可用作效益偏低的極低密度發展呢?新發展區的規劃、土地用途的改劃,是否一定要花上七年、十年、以至二十年的時間呢?以該等密度和速度緩慢發展,香港又怎能告別劏房及籠屋呢?

筆者在今年的施政報告建議書,提出以三招加快香港的覓地建屋及發展速度,包括推動新界「城鎮化」,全面檢視並提高新界土地的發展密度;重訂土地用途分配,尤其是綠化帶與荒廢農地;以及全速檢討各項相關法規和程序,包括《城市規劃條例》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大力增強政府的「促進者」角色,避免不斷重複諮詢、磋跎歲月、議而不決。希望政府能立即跟進落實,避免香港繼續不進則退、慢進實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