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催淚彈殘留化學物影響[:]

[:zh]社會近日相當關注催淚彈殘留化學物的清理工作及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上周三的立法會大會,就有兩條議員口頭質詢涉及有關問題。其實在今年九月,筆者已就此去信政府表達關注,包括食環署的清潔工是否懂得如何清理?有關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有否向員工提供足夠的清潔用品及防護裝備?以及有關化學物落入泥土及雨水渠後,對區內動植物及水質可能造成的影響等。

等了整整兩個月時間,政府日前終於作出回覆,但答覆內容相當空泛,僅稱承辦商有責任為僱員提供足夠的防護衣物、裝備和安全培訓,食環署已向承辦商發出工作流程指引云云,未有正面回應及積極跟進筆者提出的問題。

筆者尤其關注對清潔工人的支援與保障。早於修例風波爆發前,不少市民已覺得香港的環境衞生每況愈下,原因之一是政府過往的招標制度過份着重「價低者得」,可能令承辦商要壓縮人手及器材等開銷,從而影響服務質素。鑑於近期的社會活動,令街道清潔的次數、垃圾量及複雜性均大增,當局會否在原有合約外向承辦商提供額外資源呢?會否考慮向清潔工人發放額外辛勞津貼呢?

對於反對派批評警方罔顧市民健康胡亂發射催淚彈,大家必須反思,若非有人違法堵路、掟磚、掟汽油彈,警方有需要施放催淚彈進行驅散嗎?若非蒙面暴徒選擇在民居、學校、老人院,以至醫院附近發動騷亂,警方有必要在這些地方使用催淚彈嗎?

相對於警方施放的催淚彈、胡椒噴劑及顏色水,暴徒大量投擲、並且成份不明的汽油彈及漒水彈,以及肆意焚燒垃圾、車軚和塑膠路障所產生的有害化學物,對市民健康造成的影響是較輕微還是更嚴重呢?相信即使不是醫生或化學專家都會懂得解答。如大家真的關心市民,最有效法方是停止使用這些危害健康,甚至危害生命的違法暴力手段來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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