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立法會上周辯論「全方位增加土地供應」議案,具體內容包括促請政府加緊推展「明日大嶼願景」及各項近岸填海計劃、發展生態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邊陲用地、加快開發前邊境禁區用地、調高新界土地發展密度、研究將大型設施搬遷以騰出土地建屋,以及修訂《新界條例》以釋放祖堂地的發展潛力等。這些都是筆者多年的倡議,並獲大多數的議員支持。
原議案要求政府加快土地開發及規劃程序,筆者認為簡化同加快審批程序也同樣重要,否則不論有怎樣完善的規劃及發展藍圖,但最終無法落實執行,或者實施緩慢,亦難以迅速增加土地房屋供應。發展局近年因應筆者與建測規園界的要求,展開精簡發展審批流程的工作,方向是正確,但做得不夠快,希望當局可快馬加鞭。
最近社會再次熱烈討論發展郊野公園邊陲用地,其實香港除了有四成面積為郊野公園,還有佔地近一成半的綠化帶,以及大量已荒廢的農地未獲善用,非常浪費。
誠然,不少綠化帶、荒廢農地或郊野公園邊陲用地,因為基建不足、交通不便、要顧及周邊環境等原因,未必適合作高密度住宅發展,但用來興建低密度的安老、教育、醫療及文康設施等,需要解決的問題就較少,並且可與郊區環境發揮協同效應。透過將現時位於市區的相關設施搬到郊區,騰空原有用地建屋,同樣可以紓緩住屋需求,亦更為符合「以人為本」規劃的原則。筆者因此對原議案提出修訂,加入善用有關郊區土地作為「社區配套」用途的建議。
不過,對於原議案建議開徵「土地閒置稅」,議員則有不同意見。如同政府之前提出的一手樓空置稅建議,透過徵稅來增加土地房屋供應,除了要解決許多法律及執行問題,亦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治本方法是加快造地建屋,政府除了擔當「規管者」外,更要積極扮演「促進者」角色,為私營發展項目拆牆鬆綁,簡化審批程序。只要供應足夠,空置問題就不再成為問題。
平衡土地發展與生態保育,亦是筆者與業界的一貫倡議。對於要求政府透過賣地條款、強制發展商承擔保育責任的建議,用意本是良好,但恐怕只會令發展程序變得更慢及更繁複,效益亦成疑。正確方向是檢討相關條例及簡化相關程序,平衡保育需要與發展速度,解決現時私人業主要花大量時間和精力游走不同部門,經過多重審批,才能取得許可的問題。
辯論的另一焦點,是有關研究搬遷粉嶺高球場及葵涌貨櫃碼頭的問題。支持者認為搬遷有關設施可騰空大量土地建屋,反對者則指建議會影響香港的體育及航運業發展。筆者認同有關問題必須從長計議,但進行研究並不等於一定要搬遷,通過客觀研究、理性分析,找出最佳處理方案,更有利相關項目及行業的長遠發展。
有議員提議重新引入類似昔日「乙類換地權益書」的土地債券制度建議,希望加快收地建屋的速度。其實現時政府收地所面對的,主要是有關居民安置、棕地作業重置,以及如何計算土地價值等問題,並非因為庫房不夠現金而需要發債。有關建議反而會將事情複雜化,要考慮的問題繁多,解決需時,未必有利迅速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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