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多年已指出,政府嘅文宣解說工作好落後、好被動、效率低、成果差。當年嘅違法佔中,反對派肆意曲解《基本法》,將「八三一」決定妖魔化,將所謂「公民抗命」同埋「違法達義」美化,政府雖然唔可以話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係反駁歪理乏力,令正義難以充分彰顯。
唔單止政治議題係咁,對於唔少發展、基建項目,好似新界東北發展、沙中線工程、港珠澳大橋同高鐵工程等,政府都未能有效咁向市民說好當中嘅故事,講解可以帶嚟嘅好處,任由反對派歪曲抹黑,妖言惑眾,藉此打擊政府威信,阻撓香港嘅發展。
經歷過黑暴風波,以及美國為首嘅西方反華勢力,對我國嘅抹黑、打壓同圍堵,大家都已醒覺說好中國故事、說好香港故事嘅重要性、同必要性。之前唔少議員同事都已就呢方面發表意見,時間關係,我想集中講下說故事嘅平台。
講到特區政府說故事嘅平台,大家首先會想起香港電台。港台過往係有好多問題,但最近一兩年已有唔少改進,希望可以更快咁做得更好。另一個平台大家比較少提,就係政府新聞處,每年嘅開支係唔少嘅,呢年度差唔多用7億,但無論係市民大眾,以至我理解喺政府內部,有啲人、唔少人都話新聞處做得唔好,甚至話唔知佢哋每年用咁多錢,請咁多人,最後究竟係做咗啲乜嘢出嚟呢?
例如有人話,某部門想經新聞處出篇新聞稿,最少要預5、6個鐘,過程中要經成7、8個人審批,但最後批出街嘅中文,往往好多人都唔明講乜。有人讚新聞處同事影嘅相、拍嘅片、製作嘅專題報道,水平其實好高,但要預留一個禮拜、甚至更長時間畀佢哋做,乜嘢新聞都變咗舊聞。
另外我據聞,有啲問責官員要求新聞處可唔可以有啲新搞作,善用下新媒體,結果得到嘅回應係:「嗰啲我唔識,呢啲又唔係我工作範圍」,最後唯有自己喺個局裡面抽啲人去做,或者喺其他地方慳番啲錢,外判畀公關顧問幫手。如果有關說法屬實,新聞處未能與時並進,發揮職能,就可能會失去佢哋存在嘅價值。
最後,我想講嘅另一個平台,係網絡平台。facebook、YouTube、IG、同twitter等等,政府係有需要做功夫嘅,但呢啲始終係西方國家、反華勢力嘅主場,點努力都可能事倍功半,仲隨時會畀人封鎖帳戶滅聲,最近google拒絕移除錯誤國歌影片事件就係好例子。我哋國家一早就睇到有關問題,自己起過自己嘅平台,包括微信、tiktok,仲有最近嘅小紅書等,唔知有幾多特區官員識用呢?
希望政府真係扚起心肝,全面檢討政府嘅文宣工作,除咗宣傳策略同手法,相關嘅架構、人手、資源嘅運用都需要改革。主席,本人謹此陳詞,支持原議案及各項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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