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進入內地的限制

[:zh]內地當局在最近一個月內,先後公布多項開放香港建築、測量、都巿規劃、園境及工程業界參與內地建設的新措施,相對過往,放寬幅度較大,調極亦較深,為香港業界帶來更多機遇。

為配合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發展,筆者在今年4月25日,與同樣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聯署去信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下稱: 住建部),爭取內地進一步放寬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參與國家建設的限制。住建部於上月底作出回覆,表明將積極考慮取消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在內地承包工程範圍的限制性規定,具體實施工作會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 框架下進行。

根據現行的CEPA及2003年底發佈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仍有4項關於承包工程範圍的限制性規定:1只可參與外國投資或贈款建設的工程;2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3中外聯合建設項目;4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內地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

上述規定意味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不能獨自參與大部分不涉外資的內地工程項目。現在住建部表明會積極考慮取消(不只放寬)上述限制,變相給予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和香港相關專業人士「國民待遇」,大大增加他們進一步參與國家建設和發展的機會。

在5月24日,國務院再發布《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的通知》,明確提出支持香港的規劃、建築、設計、測量、工程、園境等界別的專業人士、顧問公司和承建商,在自貿區直接執業及註冊成立公司。

取消了進入內地巿場的限制,不等於港資建築及工程企業就能與內地的同業公平競爭,因為還有「資質」方面的要求。6月8日,國務院發出《國函(2018)79號》,除了明確《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將於全國17個城巿試行2年,更重要的是,國函表明會取消對外資工程設計企業首次申請資質時對工程設計業績的要求,為香港業界北上再開啟了多一度大門。

筆者自2003年起,已積極參與香港業界爭取進入內地巿場的工作,經過15年各方的努力,已一步一步地爭取了一些成果,令筆者深感欣慰,並衷心感謝國家對香港業界的支持。不過,現在高呼「成功爭取」還是太早,因為還有具體執行細節、地方保護主義、「大門開,小門未開」等問題,筆者會繼續與內地當局、特區政府及香港業界緊密合作溝通,確保各項舉措能夠盡快及到位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