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濫用公屋 促使資源善用

社會福利政策及措施的實施,需動用大量公帑,為市民大眾所關注,每當發現有被濫用的情況,往往引來社會不少的回嚮、批評,加上近年政府財政儲備大幅減少,令社會不少人士更為關注出租公屋被濫用的情況。主因是建造每一個出租公屋單位花費不少,加上保養維修、管理人手等開支,為房委會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因此如何有效適切地使用公屋,減少濫用,政府如何能做好監控,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過去十多年,私營樓價及租金飈升,一般市民難以負擔,因此公營房屋成為他們安居之夢,令公屋輪侯市民和時間大幅增加。

為嚴控出租公屋被濫用的情況,房委會於去年10 月收緊「富戶政策」,加強審查,對住滿2年至9年的8.8萬公屋戶發出申報表,要求申報在香港是否持有住宅物業,收回近8.7萬份申報表 ,隨機抽選3萬份覆核,當中發現有46個家庭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超過200戶在被要求申報後,主動交回公屋單位,反映只要政府肯主動加強審查,定能令濫用個案大幅減少。另外對蓄意拒絕申報的租戶,政府已表明,有可能被終止租約。

據悉,政府有意考慮,研究查核公屋住戶在內地及海外的資產申報;而新一輪的資產申報將於4月1日開始,涉及約25萬戶在公屋住滿10年的租戶。

房署又計劃推出獎勵計劃,鼓勵舉報濫用公屋情況,希望透過物管人員在平日巡邏屋邨期間,關注一些經常無人居住,懷疑已丟空的單位,可向房署反映,以便進一步跟進。若証明屬實並成功取回單位,該物管公司可在評分中獲加分,有利日後投標屋邨管理工作;但亦有批評做法容易令物管人員住戶產生紛爭的機會,出現負面效果,故在推行時要慎重處理。

鑑於香港有接近80 萬個出租公屋單位,筆者認同房署難有足夠人手經常巡查,故希望房署能善用科技及大數據,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如何可以利用其擁有的資料、數據,包括核對公屋戶的收入及物業交易情況等,有助審核居住出租公屋是否有被濫用,及時收回分配給更有需要的輪候家庭。

針對海外資產,政府應研究能否與內地及其他地區取得連繫,以核查租戶有否持有物業或超出資產限制;對於濫用公屋戶,除收回單位外,並應考慮加強罰則,例如要額外支付居住期間的租金,相信有助增加阻嚇力,減少濫用。

若能增加回收被濫用的出租單位,分配給輪候人士,對縮短輪候時間,盡早協助有需要的市民「上樓」自然大有幫助,亦有利減少房委會的財政壓力,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繼續加大力度應對濫用出租公屋的問題。

下期再與讀者分享就現時出租公屋政策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