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主席,香港喺去年1月23日,錄得首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至今已差不多有1年。期間立法會同政府及好多企業一樣,喺疫情嚴重時實施特別上班安排,盡量安排職員在家工作,減少或押後一啲不必要、冇逼切性嘅會議,藉此減少議員、官員同職員嘅接觸機會,降低感染病毒嘅風險。
然而,立法會工作繁多,包括審議及通過法案、審核及批准政府嘅財政預算案同其他開支撥款,需要開會討論及審議。立法會長時間開唔到會,唔單止政府運作會受到嚴重影響,整個香港嘅經濟及民生發展、全港700多萬市民嘅日常生活,都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雖然現時已有多款疫苗研發成功,但疫情仲要持續幾耐先過去,依家我相信冇人答得到,立法會必須繼續有效率地運作。就此,對於今次議案提出,落實喺疫情期間,以視像會議方式舉行部分立法會委員會會議嘅議案,原則上我係支持嘅。希望透過科技嘅應用,一方面可以加強防疫,一方面亦都可以維持立法會嘅運作效率。
事實上,相關嘅視像會議軟件及技術,早已獲眾多嘅企業、機構、學校,以及多個外國議會採用,亦曾經喺立法會個別委員會嘅非正式會議上試行,暫時睇唔到有咩大問題。
不過,上周五內會討論有關安排時,我特別要求秘書處留意,以視像方式開會嘅網絡保安、尤其係身份認證問題,喺進行表決時,點樣確保喺電腦熒幕上見到嘅某位議員,係真正嗰位議員嚟嘅,而唔係事先錄影、甚至以電腦合成嘅影像呢?
主席,我希望我嘅關注只係過慮,但過去幾年嘅經驗話我聽,喺立法會真係咩事都有可能發生!包括搶手機、搶文件、掟臭彈、打保安、宣誓變咗「宣獨」等等,喺事前相信好少人會諗到,但事實上就係有人咁樣做。
以黑客入侵等方式擾亂、惡搞立法會嘅視像會議,將開緊會嘅議員改頭換面、配過第二把聲、製造畫面時差,令到贊成變成反對,將來會唔會發生呢?有關做法算唔算係違反特權法?係咪等同妨礙議員開會,同干擾立法會嘅實體會議進行呢?呢啲係我哋要關注嘅問題
雖然今日嘅議案僅適於部分委員會會議,唔包括大會、財委會等,擁有法定最終審批權嘅會議,不過我都希望大家可及早防範,唔好掛萬漏一。
此外,雖然係出席視像會議,我希望、亦相信議員同事都會注重開會質素,視作親身到立法會開會一樣,積極、主動咁履行職責,為市民監察政府、為香港出謀獻策。最後,我更加希望疫情可以盡快消減、市民可以盡早恢復正常生活,立法會可以變番全部實體開會。本人僅此陳詞,支持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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