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3年「臨時撥款議案」發言

主席,我發言喺支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7(1)條提出嘅決議案,亦即我哋稱為嘅「臨時撥款議案」。

政府一般喺2月底發表新一年度嘅預算案,然後提交財委會審議。因為審議需時,一般係4月中甚至5月初先至有機會通過;因此當局需要喺每年嘅3月31日,即係上一個財政年度完結之前,向立法會申請一筆臨時撥款,用以支付政府喺每年4月1日起,至到預算案通過之前嘅開支,以確保各個局同部門可以如常運作,為市民提供嘅各類服務同資助等等,唔會受到立法會審議預算案嘅進度影響。

對於呢項睇落理所當然嘅議案,過去幾年我都有發言嘅。之前主要係為咗駁斥攬炒派嘅一啲謬論同無理嘅做法,利用審議預算案同臨時撥款進行拉布,藉此削弱政府嘅管治威信,癱瘓政府嘅運作。

到咗去年,特區嘅選舉制度已得到完善,新一屆立法會冇人再藉住,好似過往臨時撥款議案嚟拉布,但我亦有就議案發言,內容包括對政府當時預留住較多款項嚟抗疫表示支持,對公務員嘅退休金開支持續上升表達關注等。

本年度嘅臨時撥款額比去年減少咗約700億,係唔到2,000億元,主要原因係隨着疫情減退,政府毋須再預留太多臨時撥款作抗疫之用。但其實2,000億都係好多、好多嘅錢。

睇番1997-98年度、即係香港回歸後嘅首份預算案,當年全年嘅政府預算開支只係2,022億元,同今日將會通過嘅臨時撥款額差唔多。而本年度,即係2022/23年度嘅政府開支修訂預算,達到破紀錄嘅8,096億元,係97/98年剛回歸時嘅大概4倍,高於過去25年同期嘅累積通脹、GDP增長率、以及唔少納稅人嘅收入增幅。呢個開支膨漲嘅速度,我認為係相當驚人,相當值得社會各界同立法會嘅議員同事去關注。

我留意到財政司司長喺今年嘅預算案演辭中,特別花咗一啲篇幅講解《基本法》第107條。司長指出,政府施政嘅最根本目標,係照顧市民嘅福祉,因此,喺分析政府嘅財政狀況時,唔可以只聚焦短期表現,而係應該睇整個經濟周期內嘅情況。

我完全認同,政府財政儲備其中一個主要功能,就係應對逆境,支援市民同企業,同維持社會穩定。但對於過去多年政府嘅開支嘅增長幅度,政府點樣去應對,我哋亦都唔應該不能忽視。我希望府對呢個開支增長幅度多加關注,使到我哋嘅儲備可以用得其所。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