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差餉寬免新機制弊多於利[:]

[:zh]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現正就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進行諮詢,部分市民最關注的,是今年又會有多少「派糖」措施,包括會否再次推出差餉寬免及寬免額為多少。

 

立法會今年初審議有關落實2018/19年度差餉寬免措施的附屬法例時,部分議員質疑現行寬免制度是「還富於富」,大部分只擁有一個物業的小業主,只獲寬免不多於一萬元的差餉,但擁有大量物業的大業主,卻可獲寬免合共數百萬甚至超過一億元的差餉。對於本身沒有物業,要租住私樓的中基層市民,由於住宅租約一般已包差餉(由業主支付),差餉寬免措施對他們毫無得益,因此要求政府作出檢討。

 

經過接近半年的研究檢討,政府近日提出新的差餉寬免機制,建議同一位業主(包括個人或公司)在同一年度內,只可選擇為名下其中一個物業申領差餉寬免。新機制看似較為「公平」,但實情是否如此呢?

 

首先,擁有大量物業的業主之所以獲得巨額寬免,原因是他每年都要繳交更巨額的應課差餉,如政府的差餉寬免政策原意是希望紓緩差餉繳付人的差餉支出,那是否應沿用原有的「多付多免」原則才算「公平」呢?

 

再者,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大多是持有用作出租的商廈寫字樓、工廈單位及商場舖位,而並非某些人想像中的「劏房大王」,因為劏房經營者根本不會向政府申報自己已將物業劏成多個單位分租。由於工商物業的租約一般不包差餉,由租客負責支付,或連同租金透過業主或管理公司向政府支付。當政府推出差餉寬免,業主一般都會將寬免金額退還相關租戶,紓緩他們支付差餉的壓力。

 

建議中的新機制一旦落實,便會有大量工商物業租戶,包括不少中小企及小商戶失去差餉寬免,但有關業主卻不會有任何損失,這是否大家樂見的呢? 若擁有多個出租物業的業主,揀選了其中一個申領差餉寬免並退還相關租戶,對其他租戶又是否造成另一種的不公?

 

此外,建議新機制根本解決不到同一位實質大業主,透過名下多間公司分別持有多個物業,從而可申領多份差餉寬免的問題。而透過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較多是價值較高的豪宅或工商物業,理應是大家認為毋須援助的,反映新機制存在「漏洞」。

 

更重要的是,對於租約已包括差餉的住宅物業租客,以及可能連正式租約都欠奉的劏房家庭,建議新機制對他們依舊是毫無益處。再加上建議新機制涉及更改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腦系統,以及供業主揀選受惠物業的繁複程序,預計需時長達20個月來落實,並估計需要約3億元的行政費用,絕對是勞民傷財、弊多於利。

 

翻查資料,差餉寬免措施是在香港經歷亞洲金融風暴衝擊後首次推出,當年經濟衰退、樓市股市大跌、負資產滿街,不論是基層市民、中產階層、小業主、以至甚麼「工商舖大王」都深受影響,政府推出差餉寬免絕對可以理解。惟之後香港經濟強勁復甦,政府年年估錯數導致庫房水浸,急須「排洪」,原屬一次性的差餉寬免因而變得恆常化,幾乎每一年度預算案都有推出,逐漸偏離了政策原意。

 

筆者認為,如政府覺得仍然有理據和需要去援助不同類型物業的業主,便應沿用現行機制,以免虛耗巨額行政費及造成不公,為業主及中小企租戶添煩添亂。若政府認為現時已毋須支援業主,但希望加強緩助中產及基層市民,倒不如乾脆取消差餉寬免措施,用同一筆公帑加大薪俸稅寬免額或推出新的「派糖」措施,成效將會更佳、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