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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招牌處處,屋宇署一四年推出「目標街道大規模違例招牌清拆行動」,但行動甩漏百出,有招牌去年已列入清拆行動仍紋風不動;有招牌早年已清拆,多年仍未收回清拆費;有更多蓉蓉爛爛招牌未納入行動,土瓜灣有公司結業逾廿年,招牌仍未清拆。審計報告炮轟屋宇署歎慢板,多區區議員擔心問題招牌隨時「冧」,立法會議員促該署加大決心巡查檢控。
銅鑼灣波斯富街一個列入一七年清拆行動的招牌,在記者巡視當日仍高掛。
「打風落雨,危機就嚟!任何人行過都可以跌落嚟,但有咩事整親人,實冇人認,到時只有大廈入面嘅業主承擔番。」九龍城區議員楊振宇不諱言,區內不少問題招牌如「無主孤魂」,土瓜灣譚公道有舊式招牌連支架長約三米,外框已嚴重生銹,記者查冊發現,招牌上的公司早於一九九八年結業,距今逾二十年。
區內衙前塱道亦有懷疑棄置招牌,長約兩米,外層剝落,露出生銹的鐵板,支架延伸至另一長達四米的L字形招牌,惟大廈內已找不到該店。楊振宇直指問題招牌猶如「隱形炸彈」,區內至少有廿個大大小小「無主」招牌,因擔心途人安全,大廈業主只好自掏腰包清拆。他批評屋宇署責無旁貸,「依家舊式招牌都係靠自願申報,邊有人會報?署方又冇主動出擊去檢查,啲違規招牌咪繼續喺度。」
問題招牌困擾多年,估計目前仍有十萬個未拆。屋宇署早年推行「先清拆,後追討」加速處理,並於一四年起推行相關行動,招牌擁有人可參與檢核計劃,否則可被發清拆令,署方亦會對有明顯威脅的招牌作馬上拆掉。惟該行動至一七年只覆蓋二十一條目標街道路段,九龍城區並未在行動中。
恐過追溯期 費用或轉嫁市民
該行動被指甩甩漏漏,在銅鑼灣波斯富街,有一個於去年列入行動中的招牌,至今仍高掛。雖然招牌已未有再刊登廣告,但招牌接駁的大廈疑正被收購,大部分單位人去樓空。灣仔區議員鍾嘉敏批評,「先清拆,後追討」的行動成效不彰,屋宇署在追討清拆費用時更歎慢板,如有關招牌根本難以尋找持有人,更可能收款無期。鍾嘉敏透露,區內有招牌早於二○一二年已清拆,惟至今費用仍未收回,「政府追咗六年都未有,依家好驚過咗追溯期限,就要將費用轉嫁落市民身上。」
133清拆通知 逾7成未進行
審計報告早前亦炮轟該行動成效低,違規招牌檢核僅得六百多份申請;清拆行動中仍有二十個街道路段未完成,清拆令亦延誤,部分長達十二年未完成處理,去年該行動發出一百三十三份拆除通知,逾七成今年九月仍未進行。「要次次發完信,再等有關人清拆,係咪應該好似大型(行動)咁,搵多幾區一次過做?起碼有個時間表知幾時拆。」立法會議員謝偉銓亦指,違規招牌問題存在多年,促請屋宇署要加大決心巡查檢控,避免在程序上浪費時間,他建議政府應增加巡視目標街道數量,加大清拆效果。
冧招牌受傷 大廈業主需負責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法例,安裝招牌者便是擁有人,但若商戶已結業或清盤,未有拆除招牌的責任便落在大廈業主身上,若招牌墮下令人受傷,業主亦需負責。任何人容許物體自建築物掉下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如屋宇署已發出清拆令,但在指定日期過後仍未遵從,招牌擁有人亦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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