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改建「空格」搞廿年 何不加建組合屋?[:]

[:zh]申訴專員公署在2018年底發表調查報告,批評不少公共屋邨存有大量長期丟空的儲物室及沒有用途的「空格位」,非常浪費,建議當局善用有關空間,例如改建成住宅單位以增加房屋供應。房屋署經檢視後,指全港合共有約350個類似空間適合改建做住宅,會盡快展開相關工程。兩年多過去,近日有傳媒揭發,房署至今僅改建了當中36個單位,按此推算要接近20年才能完成全部工程,速度之慢、單位之少,市民極度難以接受。

同樣在2018年,筆者與多位業界專家組成的「安居易達工作小組」,提出在部分未有用盡發展密度及十二層或以下的公共房屋,以組合屋方式在樓宇的天台及緊貼樓宇旁邊空地加建過渡性房屋單位,估計興建速度不會比改建儲物室和「空格位」慢,但可提供的單位數目則肯定較多。

然而,筆者與小組成員在過去3年,與相關部門會面、書信及電話溝通不下上十次,有關官員不斷搬出種種困難、要面對問題等理由推搪,卻未有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辦法,甚至連解決問題的決心亦欠奉,例如憂慮負重與結構問題、擔心會遭到現有居民反對等,最後令有關建議無疫而終。

2018年,也是特區政府首次宣布推行過渡性房屋政策的一年。弔詭的是,政府所謂的推動過渡性房屋,原來是由民間團體來推,而不是政府自己推,政府只會提供建造費等資助。用地方面也大多是由私人業主或非政府組織捐出,政府可供使用的土地若非三尖八角,就是位置偏遠。不少位置優良、交通方便的閒置官地,繼續由不同部門長期霸佔,遲遲不作發展。

部分團體更反映,推展過渡性房屋項目的最大障礙就是來自政府,包括審批緩慢、程序繁複、政出多門及要求過高等,導致建造費增加和施工期延長,有違過渡性房屋理應又快、又平、又簡單的原意。

公屋供應短缺,過渡性房屋推展遲緩,結果必然是更多基層市民被捱貴租、住劏房,無良業主濫收租金、雜費的情況更為猖獗。政府最近建議立法實施劏房租管,但立法往往只規管到守法的良心業主,對唯利是圖、無視法紀的無良業主作用有限。初中經濟學也有教授,在供不應求下強行限制貨品價格,只會令供應進一步減少,短缺問題更趨嚴重,更多基層弱勢租戶找不到安身之處。

希望政府認真汲取過去十多年的慘痛教訓,更積極主動地推動各個短、中、長期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計劃,包括永久性的公私營住宅和過渡性房屋。政府必須從根本制度上改變部門各自為政,公務員避難避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處事心態,這樣香港的房屋問題才有望於可見將來得以解決。否則不論香港的選舉制度如何優化完善,政府的認受性和支持度都難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