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一年之前,政府尋求立法會撥款106億元,資助海洋公園大興土木,以求扭轉近年入場人次不斷下跌,導致公園連年虧蝕的局面。筆者當時已有很大保留,質疑園方過往管理不善,政府亦監管不力,如何令人有信心該計劃可以成功?其後新冠疫情爆發,全球旅遊業癱瘓,政府改為申請54億元救亡撥款,支持公園還債及營運多一年,尋求改革方案,避免馬上清盤裁員。
救亡撥款在爭議聲中通過後,筆者與建測規園業界成立工作小組,發揮專業所長,就海洋公園的未來發展出謀獻策,提出多項改革建議,包括將公園定位由主題樂園回歸保育和教育;充分善用園內多達92公頃的土地、山勢和海岸線;透過增加外判、出售服務及改變收費模式來創造更多收入;最重要是配合、帶動整個港島南區的更新發展,產生協同效應。
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的「躍動港島南」計劃,以及剛於上周公布的公園未來新路向,很大程度吸納了社會各界,包括筆者與界別小組的意見。然而,有正確的方向和願景,並不代表一定能夠成功落實。園方與當局過往的表現,已令不少市民失去信心,質疑公園能否如願在5年之後做到自付盈虧,還是將立法會與庫房當成「提款機」,一旦改革失敗就又回來「撳錢」。
政府現建議向公園提供一筆過的16.7億元營運及資本開支、為期4年每年2.8億元的保育與教育補助,以及再度延長兩筆政府貸款的還款期。若將海洋公園當成一個公營機構,5年合共近28億元資助,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問題是政府與園方都未有為相關開支提供詳細資料,令議員無法衡量是否真正用得其所和物有所值,日後亦難以有效監管。
對於園方擬議的外判計劃詳情和落實時間表、預計可創造多少租金及分成收入、對入場人次與消費模式的假設;還有大樹灣水上樂園的最新造價和工程進度、營運及收費模式、可帶來多少人流和盈利預測等,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全部欠奉,如何說服議員再次投下贊成票支持通過撥款呢?
此外,公園建議將山下園區改作非收費區,透過外判面積達45萬平方呎的餐飲、購物和消閒設施,為園方創造收入。此舉形同將相關土地的發展權、出租權批予園方,用以資助其營運及保育教育開支,有點似港鐵過往的鐵路加物業發展權模式。筆者並非完全反對有關做法,但這種模式和安排,如何才能促進海洋公園獲得大收益,以資助其保育及教育工作呢?納稅人因而放棄的機會成本為多少呢?
須知山下園區是整個公園內最平坦、最貼近港鐵站的用地,即使有發展高度等限制,若以極保守的每呎樓面8000元計算,45萬呎即價值36億元,是否將其公開招標出售或出租,然後將全部或部分收益用作資助公園運作,會更為直接、化算及更能發揮其土地價值呢?這樣又會否令整個公園的各種用途,難以產生最佳的協同效應呢?
對於有人提議將整個海洋公園賣掉、拆骨,以至外判給其他主題樂園或財團經營,政府又有否認真探討和評估過呢?還是僅單一地衡量由園方提出的改革方案?政府及園方必須解答上述問題,才能重建議員及市民對公園能夠有效經營管理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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