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物業管理牌照制將立法 牌照費每年最少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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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物業管理業快將踏入發牌時代,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未來將發出兩類牌照,包括公司及個人牌照,當局爭取於立法會暑假休會前提交附屬法例待審,最快可望年底啟動發牌制度。以一個單位少於1500 伙的屋苑計,物管公司每年需繳交7600 元的牌照費用;若牌照費轉嫁到住戶上,料每戶按月管理費加價不到1 元。

他解釋,當物管公司對屋苑的管理範疇超過一項,就需要申請公司牌照,而每個公司牌照須包含最少2 個個人牌照。若公司管理的屋苑單位數量少於1500 伙,則公司須有兩個個人牌照,包括經理級及主任級牌照各一個。而單位數量在1501 至3000 伙較大型的屋苑,則要求具備3 個牌照,當中經理級須有兩個;如此類推。

如前提及,個人牌照分有第1 級(相當於經理級別)及第2 級(相當於主任級別),兩者的申請皆有學歷及行內工作經驗要求。經理級的申請要求較高,申請者須持有大學學歷;謝偉銓指,明白有些經理級從業員由低做起,未必具相關學歷資格,故接納以工作經驗彌補學歷不足。當局正與大專院校商討,將物業管理納入所屬課程,並考慮爭取政府持續進修基金資助從業員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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