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持牌人名單公布 監管局促盡早領牌

【本報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刊憲,公布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上月底的持牌人名單。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呼籲,物管公司盡早領牌,避免物管服務受到影響。
有關名單載有共6,115個持牌物管人及公司的資料,以供公眾查閱。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至今年2月中旬,監管局已發出6,200多個物管人及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公司牌照佔61%,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9%。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至2023年7月底)已過了一半,目前只有超過50間物管公司已申領牌照。而業主組織在未來進行招標聘用物管公司時,亦應考慮以物管公司必須持牌作為參與投標的先決條件。


監管局會加強對物管公司的推廣工作,呼籲其盡早領牌。另一方面,業主組織亦應盡早了解所聘用的物管公司有關申領牌照安排及時間表,尤其是服務合約期會跨越2023年8月1日的物管公司,以確保其於上述日期前已持有有效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