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立法團聘物管 加強「三無」大廈支援[:]

[:zh]【明報專訊】現時全港有逾一萬幢樓齡達50年以上的舊樓,極有需要進行檢驗及維修,惟不少屬於「三無大廈」,被排除在各項支援計劃之外。隨着樓宇老化問題日趨嚴重,政府有必要加快協助此類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才能取得實際支援。

這類俗稱「三無大廈」全港現有約5300幢,既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沒有居民組織、亦沒有聘請物管公司。這些大廈在欠缺妥善管理、日久失修下,除面對石屎剝落、滲水問題,亦潛在衛生、治安,消防甚至結構安全等危機。然而,這些大廈的業主不少是長者或低收入人士,他們未必有意識進行檢驗及維修,又或缺乏資金和能力,在沒有法團統籌下,每當樓宇需要維修升降機、翻新外牆時,往往難以整合意見和達成共識。
支援計劃多限法團申請

政府2011年迄今三度推出「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顧問服務計劃),委聘物管公司免費為業主成立法團,協助申請樓宇維修資助,跟進維修工程及投標工作。惟計劃首兩期僅成功協助成立295個法團,佔三無大廈總數不足一成。加上顧問服務計劃屬於一次性,個別大廈曾成立法團,後期卻停止運作或遲遲未有聘請物管公司,成效成疑。至於其他由政府推出的樓宇維修和消防安全改善援助計劃,例如「招標妥」、「消防資助計劃」等,主要受惠對象為法團,如未成立法團或業委會,則須視乎公契條款或要取得全數業主同意方可申請,令「三無」業主難以受惠。

對於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將恆常化顧問服務計劃,並委聘富經驗的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有需要的三無大廈和舊樓成立或重啟法團,筆者表示支持,隨着物業管理發牌制度預計明年初實施,物管行業將獲得規範,愈趨專業,偏偏三無大廈既無法團、又缺乏資源聘用物管公司,其問題未能納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職權範疇,確實需要政府政策以填補不足。

同時,筆者更期望當局能深化支援工作,擴展受惠大廈的數目、加快處理速度及加強跟進工作。只有成立法團及聘用物管公司,才能長遠取得更廣泛完善的支援。 

面對可供發展土地及新建房屋供應不足,預計短、中期內亦難以新增大量住宅單位,在此之前,政府應加大力度協助市民進行維修、保養和管理樓宇,以延長現有樓宇的壽命,紓緩樓宇老化危機,亦是善用土地的一環。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謝偉銓 銓之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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