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立法會一號 發展事務委員會流會[:]

[:zh]筆者擔任主席的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原定於上周二(十一月五日)上午八時半開會,聽取發展局局長匯報今年施政報告內有關土地供應及城市發展的建議。然而等到八時四十五分,即《議事規則》規定的最遲開會時間,會議室內仍未有足夠的法定開會人數,筆者唯有無奈宣布流會。

香港土地短缺嚴重,引起各方關注,因此近幾年每年都有大批議員加入發展事務委員會,其中今年就有多達三十七人,但其實根據《議事規則》,只需要有三分之一,即十二名委員在席已夠法定人數,可惜最後仍無法做到。

尤其是發展事務委員會之前已因反對派就選舉主席程序拉布,而白白浪費了一次會議,令到大量重要議程不斷積壓及延後討論,包括棕地發展及土地共享計劃等等。事後有委員要求在即日較後時間重開會議,但這不單需要重新發出通知及得到大部分委員同意,還要覓得有足夠座位的會議室。

有委員提議今後盡量不要安排在太早的時間開會,以免再次因委員集體遲到而流會,但其實立法會的不同委員會都經常會在八時半開會,並非甚麼新事物或特殊安排。如議員是真心關注香港的土地供應及城市發展,沒理由不可盡責地提早少許時間出門,避免因塞車等理由而未能準時到場開會。

亦有人指出,區議會換屆選舉還有不足一個月就投票,不少有份參選的議員都希望在早上落區,把握黃金機會向準備上班的選民宣傳拉票。不過,即使議員真的覺得拉票比開會討論土地問題重要,也應事先假期或提早知會會遲到,好讓會議主席與秘書早作安排。這理應是中小學生都應該做到的習慣,但偏偏有不少立法會議員就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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