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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早舉行2 小時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鄭若驊感謝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讓官員就修訂解說。她說,經修訂的《逃犯條例》生效後,當局會確保與提出引渡申請的一方,先達成移交安排,若對方不願意履行協議,香港一方就不會簽。她稱,如果引渡疑犯後發現對方沒有符合有關安排,香港也會作出跟進: 「所以在移交安排上的保障我們會寫得很清楚。」
鄭若驊李家超續解說
對於反對派議員楊岳橋提出私人草案,建議擴大香港的法院域外法權,讓香港法院得以審理港人涉嫌在外地干犯的謀殺罪行,鄭若驊坦言此做法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因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此草案沒有追溯力,不能追究條例生效前的罪行。她又指,建議草案違反普通法下的「屬地」管轄原則。她重申,政府提出的建議較可行,能保障人權及加強打擊犯罪。引渡有重重把關,除了要行政長官同意啟動外,律政司會決定是否值得去做,法院亦會做好把關。
李家超則表示,自政府於2 月15 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坊間有不同討論。他稱,政府團隊無間斷地向社會各界解說,聆聽各界意見,得悉很多市民對法律條文不太理解,而且坊間有不正確的信息。他提及目前至少有11 宗案件因未有長期移交逃犯的協議,而不能將犯罪者移送到犯罪的地方受審;未計早前的台灣殺人案,另外還有3 宗涉及港人死亡的外地兇殺案,亦有一宗港人涉嫌於外地犯嚴重犯罪。
與會議員對於修例持不同意見。經民聯議員梁美芬稱歡迎政府修例,不過個人不同意傾斜商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贊成修例,認為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修例可堵塞漏洞,彰顯公義;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歡迎政府修例,提醒政府應用市民較易理解的語言去解釋情況,並說商界都認為內地地方法院有參差,由中央的法院提出最理想。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等多位反對派議員,於會議初期不斷發問規程問題干擾會議。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提醒,特別會議共有20 小時會議時間,希望議員保持理性務實,提出質詢。3 個臨時動議,包括毛孟靜提出要求鄭若驊全程出席會議、舉行公聽會,以及楊岳橋和另一議員郭榮鏗要求修例加入人權保障,全數被否決。特別會議今日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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