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立法會上周三處理了《2021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的首讀程序,該草案旨在落實今年預算案提出的調高股票交易印花稅建議,筆者是該建議的倡議者之一,因而惹來不少批評,指筆者「仇富」、「劫富」、「製造股災」,向金融服務業「殺雞取卵」等等。筆者已多次撰文解說,強調股市是否興旺,與印花稅高低並無因果關係,加稅建議不會影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但卻能顯著增加政府稅收。
立法會同日亦三讀通過《2020年印花稅(修訂)修訂草案》,正式確認早於去年底實施的非住宅物業「撤辣」措施。筆者是最早要求政府對工商舖「撤辣」的議員之一,亦對該草案的二讀和三讀投了贊成票,但同樣被人形容為「仇富」,相當諷刺。
事緣筆者在二讀發言時,再次提出對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進行「貴加平減」的改革建議,包括考慮對成交價逾5,000萬元及1億元的「超級豪宅」交易,徵收更高的印花稅稅率,同時調低中低價上車盤的徵收率,以協助真正的樓市用家置業安居,便利有需要的業主換樓自住以至賣樓套現。
批評筆者「仇富」的議員指出,豪宅與一般住宅單位屬兩個不同市場,調高豪宅交易印花稅,不會有助一般市民上車。有關說法絕對正確,正正因為不會影響普羅市民,筆者才會建議對豪宅「加辣」,其目的並非為了調控樓市,而是藉此增加庫房稅收,協助特區政府應對財赤,發揮透過稅制進行社會財富再分配的效果。
以近日創下「亞洲樓王」稱號的西半山波老道「天池屋」交易為例,若多收4%的印花稅,即能為庫房增加逾1,800萬元,這對基層市民來說是個天文數字,對於購入有關單位的超級富豪卻只是九牛一毛。筆者的建議是建基於「能者多付」原則,並非亦無意鼓吹「仇富」。
基於同一原則,筆者亦建議政府對貴價私家車,尤其是過百萬元的「老細車」及「超級辣跑」,徵收更高的汽車首次登記稅,目的同樣為「能者多付」,應對財赤。最終今年預算案有提出增加私家車登記稅,但卻是不分平貴地一刀切調整,其政策目標是控制汽車增長,減少塞車及碳排放,而並非為了增加稅收,與筆者的原意不同,希望受影響的廣大車主不會又怪罪於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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