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謝偉銓:訂定住屋支出入息合適比例[:]

[:zh]【明報專訊】近日有電視劇集一句貼地對白「賺3萬住私樓,不如賺1萬住公屋」,引起不少港人共鳴。回看過去10年,公屋租戶的租金支出佔家庭收入比例平均約一成,相反私樓租金水平因應近年樓市熱况不斷飈升,每月租金支出佔家庭收入動輒超過一半,成生活沉重負擔,為應付生活所需已喘不過氣,更談不上儲蓄。

劇中男主角一出場讀白說到「買樓是香港人畢生的夢」、「我醒目呀!10多年前入定紙,有公屋住,毋須追呢個香港夢」。他又安慰未能上車的友人說「公屋才是王道,間隔方正實用,屋苑配套又齊全,不用供樓也不用擔心加息、失業,每個月九成薪水可以慢慢花,你說是不是很爽?」一句句既道盡不少港人心聲,也呈現現今社會扭曲的置業心態。

月入1萬元住公屋叫人羨慕,皆因租金支出佔入息比例低。早於2007年《房屋條例》修訂前,公屋整體租金與公屋租戶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過10%,及後上限被取消並改為用「加租封頂」機制,但公屋租金與家庭入息比例仍得以保持在10%以下,並由2007年的9.97%下降至2017年的9.14%,原因是該十年間公屋租戶的整體收入累增88%,平均家庭收入約2.2萬元,公屋租金累計只升約53%至平均2000餘元,故公屋戶交租後仍有九成收入用於儲蓄或其他生活開支。
公屋戶收入增長較租金快

相比之下,同時期的私樓租金卻暴升了逾1.1倍,佔入息比例亦由平均約25%增至超過30%,中產和年輕群比例往往大幅高於平均數。以啟德區為例,公屋啟晴邨400餘平方呎單位,當年入伙最貴月租約2500元,計及兩年加租一次,迄今月租約3300餘元;毗鄰的私樓群,一房戶面積比公屋還細,近期最平叫租亦要每月1.3萬元,假設月入3萬元,不計管理費等其他附帶支出,租金已佔入息43%,即「賺得多、花得更多」,多勞沒有多得,更與儲首期上車的目標愈行愈遠。

對於解決私樓租金高企問題,市場一直有建議實施租金管制,筆者對此有所保留,因措施會令業主放租意欲減少,租盤供應量跌、尋覓出租單位更難,業主對租客更「揀擇」,令弱勢社群如低收入較低人士、殘障人士等更難物色租盤,租管措施原意適得其反。
設置加租上限目標 紓緩租金壓力

香港奉行自由市場經濟,針對私樓租金高問題,政府不應過分干預,強行作出限制。但居住房屋是必需品,因此政府應從供求方面着手,制訂房屋政策,訂定居住支出應佔家庭平均支出比例。若租金超過目標比例,則增加供應,以調整市場價格。

此外,政府亦要考慮推出「只租不賣」的住宅用地,即在賣地條款中,訂明發展商在若干年期內,都不得將建成的住宅單位分拆出售,只容許以出租方式作長線投資,此舉既可杜絕炒賣,更可穩定地增加租住單位供應,有助緩和整體住宅租金的上升壓力。當市民毋須再擔心租金不斷飈升而心急入市置業時,對私人樓價或許亦會起降溫作用。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謝偉銓 銓之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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