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面對雙老問題,當中樓宇老化問題日趨嚴重,就算屋宇署近年每年向約600幢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發出法定命令進行「強制驗樓」,對解決樓宇失修問題,亦未見有明顯成效。尤其在不少舊發展區內,仍有大量失修的舊樓,不時發生外牆石屎剝落的情況,造成傷亡,因而實有需要就現行政策作出檢討,優化。
日前旺角道一幢舊樓,有外牆簷篷連同石屎、支架塌下。屋宇署檢視後認為結構無即時危險,要求有關業主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跟進,以確保公眾安全。可惜數天後,該廈又再次有石屎剝落掉下,令市民對現時制度、措施的成效更無信心。
按現行「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每10年需進行一次樓宇檢驗,包括公用地方、外牆、伸出物及招牌等,並跟據檢驗結果,進行維修,藉以解決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但實情現時舊樓進行維修進度緩慢,就算收到法定命令,不少大廈都會因不同原因,遲遲未有進行維修工作,甚或不少個案連僱用合資料人士為大樓進行檢驗,襜花上二、三年,更遑論就有問題的地方進行維修。
雖然過去十多年,政府推出多項資助計劃,如「樓宇更新大行動2.0」,以協助舊樓業主解決維修問題,但如未有業主組織或顧用物管公司的三無大廈,往往非常困難集合業主推動維修,一些小業主亦不願意花錢維修,經常未有遵從法定通知,進行所需檢測和修葺工作。
其實維修保養,應為大廈單位業主的責任,若能就樓宇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有不妥當的地方,及時作出維修,避免問題惡化,對樓宇的使用,住戶及市民的安全均帶來莫大裨益。
筆者認為政府應加強宣傳及教育,透過短片介紹推廣維修的重要性,促進社區建立樓宇保養文化。此外,政府部門亦要加強巡查,特別是針對高危樓宇,若遲遲未見業主適時有跟進,進行檢驗、維修或工程進度緩慢,為保障公眾安全,政府有必要介入進行相關檢驗維修工作,完成後向有關業主追回相關費用。考慮到部門人手問題,建議外判私人公司處理部分工作,加快處理樓宇失修的問題。
面對樓宇老舊失修這大難題,如都能拆卸重建,當然是最好,但礙於資源、土地、房屋供應不足,實難以一一重建,故做好保養維修,延長樓宇可用期將是一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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