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之講場 政府應制訂「住屋開支入息比例」目標

有研究報告指出,去年全港260平方呎或以下的「納米樓」新盤,有逾2100個單位,佔整體一手住宅供應約一成,市場預期未來仍會有更多「納米單位」出現。發展局日前公布新一季賣地計劃,將屯門一幅住宅用地加入單位面積下限(280平方呎),以回應市場對「住大啲」的要求。筆者對設立住宅單位面積下限標準表示歡迎,與採光、通風、間距、衞生及消防安全等標準配合,對提升居住環境要求,有一定作用;但對需要急切改善居住環境或努力爭取上車做業主的市民,實質並無幫助。

香港「納米樓」湧現與發展商因應市民的供樓負擔能力「將呎就價」,興建面積較細的單位有直接關係,故一日供應無法滿足市場需求,「納米單位」仍會受到追捧,政府若單以設定單位面積下限的措施,並不可能全面取締「納米單位」,反而會令到「納米單位」更渴市。當一手市場沒有新供應,會否令二手市場「納米單位」有更大需求,從而推高其售價呢?

就以局長在記者會上表示,市區新盤呎價仍有低於3萬元的選擇,以單位面積280平方呎計算,樓價約800萬元,仍可以承造樓按八成、甚至九成,但有否再深究,因單位售價增大,就算市民儲夠首期,亦未必可以通過壓力測試。

訂立單位面積下限 非解決房屋問題良方

回顧香港房屋問題,自回歸以來,每屆政府都提出不同的房屋政策與方案,將之列為施政的「重中之重」;但多年過去,不單未能為市民居住困難帶來改善,反而更愈見嚴峻,公屋輸候時間年年有加無減,政府的拆牆鬆綁無助加快和增加供應,令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已升至5.9年;私樓售價亦不斷攀升,脫離市民實質經濟的承担能力,政府實有必要「反思」原因為何及如何能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

筆者一直倡議港人要「住大啲、住好啲」,並要求政府制訂「人均居住面積」的中長線目標,避免市場出現「求量不求質」的情況;但「前題」是市場要有足夠的住宅供應,政府不能為免駡聲,就「一刀切」訂下單位面積下限,作為解決房屋問題良方,必須全面改革房屋政策,加快生地轉熟地、收回閒置土地、以及提高舊區重建步伐的效率等,盡快釋放土地資源,增加建屋量,才有望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

此外,政府有必要定出「住屋開支佔家庭入息比例」的目標,有了目標才能好好配合推行房屋政策,善用私人市場力量,增加建屋量,幫助市民改善生活質素,令我們可以「住大啲、住好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