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七一回歸講話,提出的「四點希望」,當中要切實排解民生憂難,特別是解決「住」的問題,同時亦提出要特別關心關愛青年人;青年興則香港興。香港年青人因樓價高企無法「上車」,青年宿舍的設置可為他們提供安居、向上流的動力,然而計劃推展步伐緩慢,今屆特首在施政報告提出擴大青年宿舍計劃,目標是將宿位加倍。
翻查資料,香港特區政府早在2011-2012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推行青年宿舍計劃,目的是讓非政府機構釋放現有未盡其用土地的發展潛力;滿足部分在職青年對擁有自己居住空間的渴望;以及讓該等青年租戶可為達致其中期個人發展目標積累儲蓄。
有關計劃下,政府會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其擁有的土地上興建青年宿舍,而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則須把宿舍租金水平訂在不超過鄰近地區面積相若單位市值租金的60%,這無疑對年青人有吸引力。然而十年已過,計劃下可入住的宿舍,寥寥可數,當中首個青年宿舍項目才於2020年3月落成,成績乏善可陳,根本完全未能達至計劃的目標。
政府的辯解指是工程前期工作花上的時間較長,然而這不應該是理由,是借口!如有心做,困難一定可以克服。青年宿舍計劃的目標租戶是18至30歲非無業的年青年,計劃一等十年,不少人早已超出年齡上限,所以現屆政府提出要擴大青年宿舍計劃,會研究以不同方式增加青年宿位,包括透過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合適酒店和旅館,轉作青年宿舍用途,目標是在五年內提供額外3,000個宿位,實有需要的。
筆者支持政府擴大青年宿舍計劃,至於如何擴大?過往由平地起樓需時較長,現在擴大從不同方式將一些現有物業轉為青年宿舍,理應加快提供更多可租住宿舍,但是否只局限租用,可否同時考慮購買呢?後者可能會令宿舍的用途更具彈性,否則只租用數年,卻又要花時間資源改動裝修,未必是最佳方案。但政府若購入單位,往後可因應市況,更具彈性的資源調配,亦可因應各區人口比例,作出適切購買的安排。
有旅館業界對政府建議反應積極,願意提供部分房間供政府作青年宿舍,但如這個出租10間,那個出租一層,每個提供的單位不盡相同,數量亦不一,未來分配和監管同樣存在難度。
若同一旅館部分單位作短期住宿,部分作青年宿舍會否導致年青人沒有家的感覺。兩者的居住目的性質不同,會否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這些都應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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