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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環境事務委員會訪問團前往大韓民國進行職務訪問
以考察當地廢物管理經驗的報告” 議案
主席:
妥善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是每個現代化城市環保範疇一個重大挑戰,有關問題亦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從廢物管理角度看,現時香港堆填區是有其存在必要,但我們亦要研究採取其他方式,包括用焚化取代部份堆填,從而減少堆填區的需求及其對環境和市民的影響;至於日後堆填、焚化或其他廢物處理方式所佔的比重應該有多少?這個問題則需要再深入討論。
事實上,要做好廢物管理並非一朝一夕,香港每日持續產生大量垃圾需要處理,如果我們突然間停止,或大幅減少以堆填處理,而沒有其他代替的處理辦法,相信「垃圾圍城」現象將會出現。當然,我們很難即刻可以感受到「垃圾圍城」的迫切性,尤其是堆填區附近的居民,他們現在的切身感受,就只有垃圾臭味、周圍環境變差,以及垃圾收集車經過對環境的影響等。長遠而言,我們不可以再側重以堆填處理廢物,政府有必要重新制訂全面、完善、環保的廢物管理藍圖和策略。
主席,今年4月,本人隨環境事務委員會前往南韓首爾進行職務訪問,以了解南韓在廢物管理方面的經驗,包括源頭減廢、回收處理設施、減廢推廣及轉廢為能等。訪問期間,我們與首爾市議會環境水資源委員會、南韓環境部及非政府環保團體會晤,並參觀了多項廢物回收及處理設施,包括資源回收中心、焚化爐、二手產品商店;又到訪清溪川及首都堆填區,觀察廢物按量徵費和廚餘回收的運作情況。
早在80年代,香港與南韓被稱為「亞洲四小龍」,兩地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所製造的垃圾數量亦大幅增加。當時南韓政府已預視到,必須要制定更長遠的廢物管理策略,才能應付往後日子的需要。於是自1995年開始,當地就推行以用者自付為原則的垃圾徵費計劃,數年間,廢物數量已大幅減少。同時,政府亦推出廢物回收、循環再用、減少廚餘及其處理等措施,整體的政策方向,由增加廢物處理設施,變為設法將廢物數量減至最少。通過一系列「源頭減廢」政策,執法以及政府對公眾的宣傳教育,成效十分顯著,對堆填區的需求亦大大減低,首爾的堆填區使用期更由2016年延長28年至2044年。
反觀香港,對廢物管理的措施相對較少,僅有的就是並未全面實施的膠袋徵費計劃、建築廢料處理費及自發性廢物回收等措施,對回收廚餘更遲遲未有落實方案。現時香港每日產生超過4 000噸有機廢物,包括3 000多噸廚餘,但當中就只有約4%會循環再用,即是九成以上會被掩埋在堆填區,並未能物盡其用。
廚餘回收計劃早於90年代已在南韓進行,法例規定,大量廚餘製造者,例如餐廳食肆,均有責任回收並處理其製造的廚餘,市民亦需要將家居廚餘與其他廢物分開棄置,由地方政府統一收集。南韓政府軟硬兼施,一方面禁止將廚餘直接棄置堆填區,另外又加強推廣廚餘回收計劃。經過多年努力,廚餘的回收率由2000年的45%,倍升至2009年的95%,成績令人鼓舞。此外,首爾的四座焚化設施都設有資源回收系統,可以在燃燒垃圾的過程中轉化為熱能,供附近居民使用,達致善用資源。
主席,香港土地資源緊絀,實在不應該再依靠堆填區作為處理廢物的主要方法,政府應借鏡南韓「源頭減廢」經驗,加快制訂廢物管理的長遠策略。要有效減廢,則須從源頭分類和徵費兩方面著手,配合廢物回收再造、轉廢為能等措施,以政策扶持回收業發展,多軌並行,這樣才是正確、可持續發展的廢物管理。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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