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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應對人口老化,制訂全面護老政策” 議案
主席:
根據政府統計處在2012年7月公布的《香港人口推算》,60歲或以上人口所佔比例將逐年遞增至2041年約為36%,即差不多每3人就有1人是60歲或以上的長者。無可否認,人口老化將會對公共財政帶來持久的挑戰,過去5年,政府投放在安老服務的經常開支,已經由38億元增加至54億元,加幅超過四成,所以財政司司長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指出,我們必須未雨綢繆,其中可以考慮設立「未來基金」,作為香港的後備資源,及早為老年化社會作好準備。
對於身體健康較差、資源較短缺的長者,自我照顧是困難的,所以政府對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和照顧是應該支持。相對身體健康的長者,我們當然希望他們能夠有一個積極、豐盛的晚年,甚至繼續發揮他們的能力,貢獻社會。所以,我認同張國柱議員提倡「在社區照顧」的概念,從長者醫療、住屋、社區支援、城市建設等方面,規劃退休人口的發展策略和全面的安老政策,提供適合長者的教育和生活環境。因為晚年生活,其實都是人生規劃的一部分,同其他人一樣,長者到了晚年都應該有其本身的活動和社交圈,希望政府在這方面可以做得更好,跨部門之間能夠有更好配合。
主席,香港今天的經濟成就,實在有賴無數長者過去付出的辛勞和努力,他們是香港社會的一份子,所以我一直支持和認同「長幼共融」和「居家安老」理念。除了為有需要長者提供護理服務外,長者的居住需要亦是重要的。現時公屋長者單位和房協的長者屋在設計和用料上,都加入不少利便長者的安老設施和考慮,這方面是值得讚賞的,尤其是房協的長者屋,例如牛頭角彩頣居,無論設備和服務的軟、硬件都考慮得很周詳,能滿足長者的身、心需要,很多長者都表示住得非常開心。我認為,有關計劃很值得大力推廣,希望政府能夠增撥資源,讓房協發展更多適合不同階層的長者屋,滿足長者的住屋需要。
除了政府和房協外,鼓勵私人發展商參與發展長者屋項目亦非常重要。我知道,在十多前已經有發展商表示,有意將位於域多利道及數碼港道交界的薄扶林狗房重建為長者屋,城規會在2000年亦已批准有關重建計劃,但估計由於發展商從商業角度考量覺得並不化算,所以一直未有落實。直至2011年,該發展商表示想再啟動有關重建計劃,並已經與政府洽商換地及補地價。我當然希望有關項目能夠盡快落實推行,但我亦相信,單靠發展商自願性參與發展長者屋項目會較難成功。政府是否可以考慮改變一些賣地條款,在規管發展以外亦提供誘因,吸引和鼓勵他們多興建適合和便利長者居住的住宅單位。
此外,政府在2003年推出「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計劃,容許興建安老院舍的私人發展商,在合資格下可獲豁免繳付地價。但據了解,由於回報不理想,發展商對該計劃的興趣並不大,所以政府應全面檢討有關計劃的內容和推行成效,制訂適切措施,包括檢視及修訂現行建築物條例對長者設施的設計和要求,令有關計劃達標。
主席,照顧長者的責任是需要由多個持份者共同承擔的,長者本身、家庭、社區、市場和政府等,均需要為此付出,其中人力資源更是不可或缺。護老院人手長期不足,當中涉及人力資源錯配、工作性質較為厭惡、工資不高、晉升機會低、行業的社會形象等,如果這些問題最終都得不到緩解,在長者對護理需求日增和缺乏新人手加入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實事求是,考慮以目標為本的原則輸入外勞,才能為長者提供優質的護理服務。多謝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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