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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議案
主席:
我會對黃毓民議員的原議案,以及李卓人議員的修正案投反對票,原因很簡單,因為整個議案由題目,以至措辭內容,是完全無視《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亦是漠視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關係,完全偏離「一國兩制」的方針,所以我是不會支持有關議案。
主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法》草委蕭蔚雲教授曾經講過,《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所以中國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性法律,總體上是適用於香港特區,否則就不符合國際社會對憲法的通識。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香港大學教授陳弘毅亦曾指出,雖然中國《憲法》的某些條文不直接在港澳特別行政區實施,因為港澳並不是實行內地社會主義制度,但這並不代《憲法》不適用於特區政府。我們必須清楚知道,《憲法》是國家主權的表述,同時亦是香港特區法制的終極基礎。所以,按照堅持「一國」原則的要求,中國《憲法》總體上是適用於香港的,這一點我們必須要明確知道。至於制憲的責任和權力,在於中國法律最高權力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以要求「全民制憲」是完全欠缺法律基礎,是罔顧法律的不切際實構想,難免令人質疑提出有關要求是否有背後目的?
《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享有一個特殊的地位,香港回歸祖國17年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貫徹落實和充分體現,這是毋庸置疑的。香港在地理位置上背靠祖國,造就香港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在過去十多年間,香港面對多次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機和經濟困境,括亞洲金融風暴、科網股泡沫爆破、影響全球的金融海嘯,以及2003年爆發「沙士」等,香港最終都能夠一一渡過這些難關,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得到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幫助,例如2003年推出「自由行」及CEPA等一系列、2011年中央政府容許本港企業的人民幣資金直接在內地投資、支持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等,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主席,香港經濟今天得以繼續向前發展,過去中央政府對香港推出連串「幫港」措施,實在是有很大關連,當然我們一直為香港作出的努力亦不能抹煞,但好可惜,現時有少部分人藉「佔領行動」,肆意破壞香港得來不易的經濟成果,又蓄意視法律如無物,完全漠視法紀,嚴重損害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實在是很可悲的。
主席,《基本法》清楚寫明,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經由普選產生,相較於港英時代的港督委任制,民主發展實現實質的進展。政制一步步邁向普選,回歸以後,不論是經濟民生,以至政制發展,香港均在《基本法》框架下取得重要成果,令社會得以保持繁榮穩定的局面。然而,黃毓民及李卓人議員提出的議案中,鼓吹/提出「全民制憲」, 修改《基本法》,這實漠視《基本法》、無視《基本法》的歷史背景及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如同削弱香港的穩固根基,更何況修改《基本法》的權利屬全國人大。因此,這議案不能夠被接受。
此外,李卓人議員修正的議案又指,《基本法》制定時無廣泛諮詢香港市民實屬錯誤,《基本法》於24年前頒布前,經歷長達5年的廣泛和深入諮詢,而最終訂出符合香港法律地位、整體和長遠利益的政治體制模式、條文和發展原則。因此,本人對上述議案同樣表示反對。
多謝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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