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2024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主席,本人發言支持《2024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二讀同三讀。草案內容主要係落實喺2022年通過嘅《巴塞爾公約》修正案,進一步收緊電氣及電子廢物嘅進出口限制,確保呢啲可能會排放有害溫室氣體同造成其他污染嘅廢棄電子產品,唔會喺未獲環保署嘅批准同監督之下,由其他地區轉移到香港,又或者由香港轉移到其他地區。

現行嘅《廢物處置條例》,已經對冷氣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同電腦等,可能會造成較大污染嘅電器同電子產品,實施嚴格嘅進出口規管。政府同時喺本地推行「四電一腦」回收計劃,避免市民同商家將呢啲電子廢物周圍亂揼。今次修例,係將其他種類嘅電氣及電子廢物,包括手機、相機、外置嘅電腦硬碟同鍵盤,以至係各類電器嘅遙控器等等,都列入規管嘅範圍;必須取得由環保署署長發出嘅許可證,先可以將有關電子廢物進口或從香港出口。

根據政府統計處數字,2023年香港進口嘅電氣及電子廢物量只有20公噸,出口量就有530公噸;但相對於2022年,本港回收咗4.8萬公噸,以及另外棄置咗1.6萬公噸廢電器同電子設備,估計今次修例,應該唔會對相關業界造成好大影響。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睇,香港人每年合共回收同棄置多達6萬多公噸嘅廢電器同電子設備,其實都唔少嘅。當中相信有唔少其實仲係性能良好,只不過依家好多電器同電子產品都係日新月異,而且價錢都唔算貴,造成部分市民有貪新忘舊嘅消費習慣。

例如係手提電話,唔少市民,尤其係年輕人,都會每隔一兩年就換一部,但其實功能同性能唔會差好遠,理由估計主要係貪新鮮同眩耀。因此即使有完善嘅進出口管制同回收制度,減少因胡亂棄置電子垃圾而造成環境污染,呢種基於自由市場機制而出現嘅消費習慣,仍然係會造成好大浪費,不必要地耗用咗更多地球資源及增加碳排放。所以,我覺得政府係有需要加強呢方面嘅宣傳教育,認識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避免過度浪費資源。

此外,亦有人質疑統計處有關香港進出口電子廢物嘅數字,係咪比現實情況嚴重低估咗呢?過去我都同一啲環保團體,一齊跟進過俗稱「洋垃圾」嘅問題。根據佢哋嘅調查同推算,香港原來都有唔少「洋垃圾」,大部分其實都唔係以香港為目的地;有啲係由外國經香港非法轉口到內地,亦有啲係想由內地轉口到第三世界國家,途中有一部分唔知點解流落咗喺香港,棄置咗喺新界嘅一啲棕地,一直無人認領,亦冇人去處理,對自然環境同公眾衞生造成損害。

我希望政府會加強有關執管工作,尤其係加強環保署及海關等相關部門嘅協作,善用創新科技同大數據,去搵出可疑嘅貨物進出口,避免香港成為廢棄電子產品及其他「洋垃圾」嘅中轉站,以至終點站。

相對於「洋垃圾」同電子垃圾,香港面對更大嘅問題係家居垃圾。正如我喺上周嘅施政報告辯論中指出,雖然垃圾徵費建議因種種理由而暫緩推行,但香港嘅源頭減廢工作,絕對不能夠半途而廢。政府係有必要繼續加強相關嘅公眾教育同回收配套,加緊推動源頭減廢同回收再造。

暫緩徵費唔代表暫緩減廢,而係畀政府更多時間,去解決因實施徵費計劃而揭露嘅種種問題,包括市民對垃圾分類嘅認識不足,各類回收設施同相關產業鏈嘅不足,尤其係廚餘回收,仲有棄置大型垃圾嘅方法,鄉郊地區嘅垃圾收集流程同垃圾站設計等等。無論徵費計劃會喺幾時重新推行,以至會唔會再推行,呢啲問題都要理順。

主席,我過去亦多次強調,不論係從善用土地、節省公帑、定係改善自然生態及居住環境嘅角度,香港都係冇空間再擴建堆填區。政府有必要及早興建更多現代化嘅焚化設施,轉廢為能,邁向零堆填。

除咗今次條例草案針對嘅電氣同電子廢物外,另外仲有建築廢料問題。隨着機場三跑及東涌填海工程陸續完成,原定嘅中部水域人工島及其他近岸填海計劃,可能又因為財赤及其他理由而延後,原本可用作填海用途嘅建築廢料,將會何去何從呢?會否因而影響將軍澳堆填區嘅關閉時間,以及將軍澳137區嘅發展計劃呢?希望政府能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