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上周辯論題為「探討全方位機制改革,強化盛事之都角色」的議員議案,其內容與訴求,與筆者一向關注的覓地建屋及發展、建設工作大同小異,都是希望提速、提效、提量、提質辦好各類盛事,從而推動經濟發展,刺激消費和就業。而成敗關鍵之一,也是提升跨政策的統籌成效,拆牆鬆綁。
筆者擔任海濱事務委員會委員多年,參與過多項在海濱地區舉辦的大小盛事活動,留意到有關申請審批往往都牽涉眾多政府部門,需要取得許多重的批准。一般包括地政署、民政署、運輸署、機電署、警務處、消防處、康文署、食環署,如果活動涉及上天下海,還要向民航處及海事處申請。這樣簡單一算已數到10個部門,對於一些不太熟悉政府審批程序,平時只專注文化、體育或演藝工作的團體,要逐個部門遞申請、攞批准,估計會有一定難度。
除了舉辦盛事,部分香港團體在申請國際盛事時也遇到一定的困難和挑戰。現時不少國家和地區,尤其是部分亞洲新興經濟體,都會爭相申辦一些可帶來經濟效益或有助提升自身知名度的國際盛事。有個別國家更會不惜工本,整個政府、全個社會傾力而為。香港則往往是由個別團體提出,申辦過程單打獨鬥,欠缺政府在政策上、資源上、場地上的主動支持和積極協助。
近年一些內地城市亦成為了香港的競爭對手。雖然它們場地、人手和觀眾較多,舉辦盛事的成本亦相對香港低,部分更同時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和旅遊資源等優勢,但香港仍有不少吸引之處。許多海外以至內地北方的遊客,都會專程來到香港或澳門參與某些盛事,部分更希望順道前往粵港澳大灣區的其他城市走走看。
因此,香港若能夠以整個大灣區的名義去申辦某些國際盛事,又或者粵、港、澳三方可就申辦及舉辦盛事的種類、時間,以至向主辦方開出的條件等進行協調,避免惡性競爭,互相搶客,促進資源共享與錯峰發展,對各方都有好處。
在推動機制方面,今屆特區政府成立了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希望將三者有機結合,發揮協同效應。政府於今年初再增設了「盛事統籌協調組」,由財政司副司長擔任組長,以加強各類盛事活動的統籌協調和推動工作,方向大致正確,初步也看得見一些成效。
然而,除了機制之外,筆者一向強調,主事官員與前線審批人員的心態亦相當重要。要更積極地扮演好盛事活動促進者的角色,而不是只做監管者,甚至旁觀者;要加強對文化、體育、演藝和旅遊事業的了解,包括市場的最新發展和相關團體、企業面對的困難;主動協助他們排難解憂,促成更多高質、高效的盛事,真正做到以結果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