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主席,今日恢復二讀嘅《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喺業界已討論多年。觸發點之一係09年嘅金融海嘯,多間承建商、分判商,以至私人建造項目嘅業主都遇到現金流問題,出現層層拖數,唔少地盤工人有汗出、冇糧出嘅情況。建造業界同勞工界因而要求香港效法英國、澳洲及新加坡等地,訂立法定嘅建造業付款保障制度。發展局喺2012年10月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相關立法,而12年10月,正係我首次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嘅日子,眨下眼就過咗12年嘞。

根據局長喺今年5月動議草案二讀時嘅發言,草案目的係改善建造業各持份者之間、存在已久嘅合約拖延付款情況,通過改善建造工程及供應合約嘅付款條文、訂立可快速解決付款爭議嘅審裁機制,以及引入承建商或分判商有權暫停或減慢工程進度嘅程序等,希望可減少業界出現公司拖數同工人欠薪問題。有關大原則,我同我代表嘅業界都係支持嘅,但對於草案建議嘅具體做法同條文細節,業界亦有一啲不同意見。

草案其中一項主要建議,係禁止喺建造工程及採購合約內,包含「先收款、後付款」或者「有條件付款」嘅條文,杜絕現時不時會出現,以上家未畀錢,作為唔找數畀下家嘅理由。當然,如果上家走咗佬,或者破咗產,真係有可能一時間唔夠錢找數畀下家。

尤其依家經濟不景,市況欠佳,息口高企,唔少業界公司都正在艱苦經營,草案內有關付款時限、強制審裁同暫停工程嘅規定,唔少人都擔心,會否加劇咗部分公司面對嘅現金流問題呢?想獲取銀行貸款會否更困難呢?當合約鏈當中有其中一間公司因某種原因破產倒閉,觸發某一方啟動審裁或停工機制,會否引致合約鏈內其他公司出現骨牌式、滾雪球式嘅倒閉潮呢?如果真係發生呢種情況,唔單止相關工程項目會大幅延誤、甚至爛尾,亦會導致更多公司、更多工人收唔番應得嘅款項,與立法嘅原意背道而馳。

喺英國同愛爾蘭嘅建造業付款保障制度,係有特別針對呢種情況作出規定,訂明如果涉及有公司破產,「先收款、後付款」嘅做法便可獲接受。但政府認為有關問題牽涉《公司條例》與破產拯救問題,唔應該喺呢條草案處理。部分業界對此係失望嘅,我促請政府起碼應該更積極同主動咁,喺相關情況下提供適切協助,緩解有關問題。

草案嘅另一建議,係如果上家未有依法、依時付款,下家喺給予業主5日書面通知後,便有權暫停或減慢工作。有關做法原意都係合理嘅,並且可以讓最緊張工程進度嘅業主及早知情,採取有效同合適嘅方法措施,從而促使各方可以復工。但亦有業界擔心停工機制會否遭到濫用,例如因為唔夠工人同資金,以至係出現工業意外或工程質量問題等等,導致項目進度落後,就貿然啟動審裁及停工程序,藉此拖延時間或將工程延誤嘅責任推畀其他人。

政府強調,會喺稍後制訂嘅「審裁規則」同「實務指引」制訂防止濫用條款,包括授權審裁員指令提出無理申索嘅一方支付全數審裁費用。另外,業界亦擔心審裁員嘅資格,包括係咪有足夠嘅專業知識同經驗,喺指定時間之內作出有關裁定。審裁員嘅質素、人手等問題,我留待審議修正案階段再討論。

主席,雖然我剛才表達咗業界對今次立法嘅部分憂慮,但總體嚟講我同業界都係支持嘅,希望藉此減少業內嘅拖數陋習,使各方都可以喺合理時間內取得應得報酬。但正如本會喺去年通過嘅職安健修訂條例顯示,單靠立法去規管、告人、罰人,未必係唯一同埋最有效嘅方法,更重要係行業文化同心態上嘅改變,以及政府要提供適切嘅指引同支援。

就建造業界嘅付款及拖數問題,首要係政府做好榜樣,唔好拖數。不少業界人士都反映,政府同公營機構嘅工程及顧問項目,都不時有拖數情況出現,原因係相關嘅驗收、審批及付款程序過於繁複冗長。業界做完應做嘅工作,往往要等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相關部門先至批到錢找數,令承建商及顧問公司面對嚴峻嘅現金流壓力。尤其現時經濟環境唔明朗,私人項目大幅減少之下,我係擔心會導致更多建造公司倒閉,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

主席,喺新冠疫情期間,我要求政府向業界加快、加密付款,同提高預支工程費嘅比率。發展局及其下嘅工程部門係有做嘅,對此我再次表示感謝,但其他部門、大部分公營機構都冇跟嘅。又或者管理層已作出咗指示,但未能上情下達,喺前線做審批嘅同事冇全心加快處理,用種種理由繼續歎慢板,未能做出應有嘅成效。我希望局長再努力啲,推動埋其他部門、庫務科,以至使用公帑做工程項目嘅公營及資助機構,一同加快相關嘅付款程序,繼而帶動私營企業都一樣咁做。

除咗付款程序,政府亦要持續優化各部門同公營機構嘅招標採購制度,以減少「價低得者」嘅比重。近年業界出現嘅拖數以至清盤問題,或多或少同早幾年疫情時嘅割喉式競爭有關,出現咗唔少明顯不合理嘅低標價。最近市況唔好,割喉式競爭可能又再出現,惡果可能幾年後會浮現。

最後,業界希望政府可以維持穩定、足夠、同多元化嘅工程及顧問工作量,尤其係中小型公司有份參與嘅項目,避免喺某一時段內,過於集中只有某幾類嘅公司、某幾種嘅工程先至有嘢做。我一直支持政府唔好因為一時嘅經濟同財政問題,而大幅減慢推展各類基建工程同發展計劃,否則對業界、對工人、對香港經濟及長遠發展都會帶嚟嚴重後果。本人謹此陳詞,支持草案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