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5《簡樸房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主席,根據2021年統計,全港約有11萬個俗稱「劏房」嘅分間出租單位,住咗超過20萬名居民,人均居住面積約6平方米,低於香港公屋嘅標準。雖然近年多咗公屋同過渡性房屋落成,但同時亦有新增嘅需求,部分留學生、非本地畢業生同外來人才都可能租住劏房,間接導致劏房嘅居住環境未能有明顯嘅改善,呎租亦有所上升。

劏房唔單止地方細同租金貴,部分仲涉及多類型嘅違規改建、漏水滲水、電線及渠管亂駁等問題,構成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同公眾衞生風險,危害單位內及鄰近居民。另外,劏房嘅生活環境,對小孩嘅學習同身心成長,更會造成長遠影響,不利香港整體發展。

過去兩屆嘅特區政府都將房屋問題列為施政嘅重中之重;中央領導早喺4年前已強調香港要「徹底解決住房問題」、「告別劏房」;3年前習主席訪港時發表嘅「七一講話」,亦指出香港其中一項最大民心,就係「盼望房子可住得更寬敞一些」。

然而,公屋供應不足,令到政府未能大規模咁,依法取締一啲違法違規嘅劣質劏房,因為如何妥善處理受執法行動影響嘅租戶,係一個大問題。有關情況變相縱容咗一啲無視法律與租客安危嘅劏房業主同中介人,令佢哋持續不合法咁圖利;對大部分奉公守法嘅業主、以及受到劏房嘅各類滋擾同安全問題困擾嘅居民,極不公平。

經過前後三屆政府嘅努力,香港嘅公私營房屋供應現已顯著增加,未來5年嘅公營房屋供應量達到16萬伙,加上2.1萬個過渡性房屋及陸續落成入伙嘅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令政府有一定「底氣」去正視、解決劣質劏房問題。

不過,我哋必須明白,無論係香港定係其他大城市,呢類分間出租單位都係有實際存在需要。可能係為咗方便返工、返學,唔少人都選擇租住劏房。因此,我認同政府應先行取締一啲嚴重違規同不適合居住嘅劣質劏房,並就一啲符合最基本居住標準嘅分間出租單位,予以登記、認證同做好規管,呢個就係訂立《簡樸房條例草案》嘅主要目的。

條例草案對合規簡樸房訂出8大最低標準,涵蓋內部面積,樓底高度、消防安全、荷重、獨立廁所同廁所外嘅供水點,仲有照明、通風及獨立水電錶等基本要求。社會對有關標準係有唔同睇法嘅,例如我代表嘅建測規園業界,就有部分人對窗戶嘅大小、位置、「黑廁」問題,以及消防安全要求等有唔同意見。部分議員同劏房經營者,卻質疑有關標準會否過高,例如窗戶嘅要求,喺廁所之外另設供水點係咪有實際必要,會否反而增加咗滲水嘅風險。

對於部分劏房可能因為無法符合有關最低標準而被迫結束營運,我認為根本就不成問題,因為呢個正正係立法嘅原意,取締一啲生活環境太差嘅劣質劏房。政府喺訂定有關標準時,已實事求是咁比現行《建築物條例》嘅多項法定要求有所放寬,做法合情合理。

對於部分人質疑相關標準偏低,但希望大家亦理解,政府有必要以循序漸進方式取締劣質劏房,以避免令到大量劏房住戶流離失所,以及因供求嚴重失衡,而導致劏房租金飆升,影響數以十萬計住戶嘅生活。

事實上,唔少基層租戶更加關心合規簡樸房嘅租金水平,會否因而大幅高於佢哋依家租住緊嘅單位。因此希望政府加倍努力,增加及加快傳統公屋、簡約公屋同過渡性房屋嘅供應,協助有需要嘅市民改善居住環境。

除咗基層家庭,政府近年大力吸引海內外人才及留學生來港,都增加咗整體住屋需求。政府早前推出措施,鼓勵將酒店同商廈改裝、改建為學生宿舍,做法正確。

另外唔少人都擔心,今次立法會否逼使更多基層市民,轉為租住居住環境同安全水平往往更差嘅工廈劏房。政府一方面要加強執法,另一方面亦要認真思考如解決工廈物業過剩嘅問題,如何促使相關業主合法地將工廈改裝、改建,以至重建、改劃為更符合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嘅用途。

此外,草案規定所有分間出租單位,必須喺指定限期之內取得相關專業人士嘅核查認證,確保符合各項最低居住標準,登記之後才能成為合規簡樸房出租。唔少人都關注有關認證費用嘅水平,相關專業界別則關注具體嘅認證要求,例如滲水、防水、荷載等要求嘅細節。

就此,政府已承諾會繼續同不同業界溝通,制訂相關嘅實務指引同統一表格,盡量簡化相關程序,避免有關認證費用過高,相關專業人士需要承擔嘅責任係合理可控。

主席,隨着輪候公屋時間可望封頂,劣質劏房問題亦有望逐步解決,政府應該將香港嘅房屋政策同市民嘅居住質素,提升至另一個層次。包括更積極咁鼓勵同協助市民自置居所,促進基層市民自力更生及向上流動,減少因為希望入住公屋而刻意「躺平」、指望長期依賴政府嘅心態。好高興呢個正係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嘅房屋政策方向。

此外,我多年前已要求政府,制訂「人均居住面積」同「住屋開支佔家庭收入比例」指標,使到香港人能夠住大啲、住鬆啲、住好啲,希望政府繼續努力。本人謹此陳詞,支持條例草案二讀、三讀及各項政府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