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建構安全城市” 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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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建構安全城市” 議案

主席:

每個人對於安全城市的定義和它包含的元素比重,都會有所不同,作為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的一分子,相信不少業界朋友都會和我一樣,除了考慮司法保安、交通運輸、醫療保健、電腦網絡安全等元素外,我們必須著重城市的發展、房屋、建築、基礎建設,以及城市規劃等各方面,是否都能夠以人為本,為各範疇制訂相關政策措施,以建設一個既安全又可以讓市民有安定生活的城市。

不少人會認為,香港是世界上其中一個安全城市,但從城市規劃和基礎建設的角度看,香港要成為真正的安全城市,實在還有不少有待改善的地方。香港有世界級的道路設計,但有關設計能否在行人和車輛使用之間取得平衡?是否照顧到行人的需要和安全呢?香港有不少道路設計,往往沒有充分考慮行人步行前往鄰近地區之間的連繫,令市民前往某些地區的危險性增加。

的確,政府在道路交通設計方面亦不夠友善,例如部分行人路過窄、障礙物多及道路使用限制較多,增加行駛中車輛的剎掣次數;路窄、車多,行人被迫成為「人肉吸塵機」;同時,政府亦忽略了如何鼓勵行人多走路、少坐車,例如不少巴士站之間的距離都較短,如果站與站之間的距離可以作適度調整,加大一點,再配合減少使用道路的汽車數目和排污,在道路交通設計更能保障行人安全的情況下,相信將可以鼓勵更多市民多走路,對市民健康有益的同時,又可以推動環保。

此外,大家有無察覺到,近年香港出現了很多大大小小的行人天橋,但當中有部分的使用率明顯偏低。事實上,為了更方便行人、透過人車分隔,使行人的出行更加安全、疏導路面繁忙的交通,以及將人流帶到特定的地點等原因,興建行人天橋是有其實際需要,但這並不表示,興建越多行人天橋就會帶來越多的正面效益,因為還要考慮天橋的選址、設計、使用等是否恰當,否則在資源運用、環境保護、行人安全等方面都只會帶來反效果。

過去,政府因為忽略了建築物使用方面的監管,以致出現劏房、籠屋及各類型的僭建物,對社會帶來不少潛在危險。最近,立法會就引入招牌監管制度展開討論,過往由於政府並沒有嚴格執行規管,導致香港估計有超過十萬個非法懸掛招牌,其中不少是沒有妥善管理和維修,威脅行人安全,同時容易予人感到政府姑息僭建行為。此外,劏房、露天小眅攤檔的安全問題、亦是迫在眉睫,政府責無旁貸,希望政府當局加快處理,妥善監管,確保市民的生活環境安全。

主席,過去多年,香港都無大規模開展大型基建項目,但隨著建屋工程增加,以及多項大型基建項目相繼上馬,相信對建造業工人會造成一定壓力。有建造業工會表示,建造業的意外和職業傷亡率屬本港眾多行業中最高,其中約三分一涉及新入職工人,而不少工業意外均在工人到新地盤工作的首兩周發生,反映政府和建造業相關機構,有必要進一步提高建造業工人的安全意識,以及他們對地盤環境和實際運作的認識,尤其是青年、新入行的建造業工人,以加強他們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保障。

維持香港作為安全城市,克不容緩。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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